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內有女子接種公費子宮頸癌(HPV)疫苗之後,疑似不良反應,出現幼年型關節炎症狀,變成「痛痛女孩」,出面申請疫苗救濟遭駁後,一路與衛福部展開多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撤銷處分,要求衛福部應重組審議小組。疾管署今(6)日回應強調,將按判決重新召集審議小組,但審議仍須尊重專家、委員們的見解,鑑定結果仍有可能判定與疫苗無關。
這起訴訟案的申請人是在104年接種二價HPV疫苗,之後發生相關症狀就醫被診斷為幼年型類風溼關節炎,108年5月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被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於108年11月審定其病症與接種該疫苗無關,不予救濟,從此展開訴訟之路。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於111年10月第一審判決衛福部應撤銷不予救濟的行政處分,但衛福部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則認為預防接種與個案受害情形關聯性的判斷,不應僅依據以人口群體為基礎的醫學實證,尚應綜合審酌個案受害狀況及所有相關因素,故判決審議小組應召集合法會議,依照前述見解,重新鑑定其關聯性,決議是否給予救濟及審定給付金額。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針對本案,衛福部將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重新召開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會議,決議是否給予救濟及審定給付金額。但最終結果是給予救濟、還是判定無關,仍然會尊重審議小組的決定。
曾淑慧說,針對每一件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都會調閱其就醫病歷、臨床檢查、實驗室檢驗結果等相關資料後,送審議小組進行鑑定審議,並非僅以醫學實證作為唯一的審議資料,目前實務上的作法與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並無違背。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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