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生菜沙拉、生魚片、鮮切水果等生鮮即食食品,常使用「食品用洗潔劑」消毒,食藥署今(12)日表示,「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正式修正,在原有4種消毒成分之外,新增可以使用「過氧乙酸」成分,即起上路,未來若有違規使用非准用消毒成分者,可開罰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食品用洗潔劑在國內主要用於生鮮即食食品,像是餐廳內的生菜沙拉吧、生魚片或超商鮮切水果等,用以降低微生物含量,避免發生食物中毒。過去食藥署只准用4項含氯系列的消毒成分,此次則是新增過氧乙酸成分,提供食品業者在清洗消毒食品有更多元且安全性的選擇。
蔡淑貞強調,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採正面表列,業者只能使用明訂的這5種消毒成分,另外如果使用的是過去已經合法的食品原料,像是鹽、酒精、蘇打粉等,也可以使用;新標準即日起上路,未來若發現有違規者,除令馬上停止使用,限期改正之外,若屆期仍不符規定,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
食藥署指出,「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此次主要調整標準第五條有關用於清洗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條文內容,且明確規定消毒用途、准用成分品項之限制、殘留濃度、使用範圍及使用後處理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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