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到王義川風波 疾管署澄清:萬華60萬人個資放1個月就銷毀!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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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到王義川風波 疾管署澄清:萬華60萬人個資放1個月就銷毀!

掃到王義川風波 疾管署澄清:萬華60萬人個資放1個月就銷毀!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在政論節目自曝,可透過基地台比對參加集會的群眾,引爆「政府監控人民」、「警總復辟」等質疑,也讓疫情期間政府標記萬華民眾、廣發細胞簡訊的作為再被提起。疾管署今(31)日傍晚出面澄清,當年請五大電信業者、篩出60萬人發送細胞簡訊的個資,全依規定在存放28日後就全部刪除銷毀,相關資料110年6月就不存在了。

王義川自曝可用手機訊號比對包括太陽花、519民眾黨集會、524包圍立法院青鳥行動等群眾的年齡、性別以及是否為同一群人,引爆侵犯個資和監控民眾的質疑不斷,連帶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疫情期間曾實施的電子圍籬、細胞簡訊等防疫措施也被重提。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指揮中心當時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第48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6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的規定辦理「萬華地區高風險註記族群」發送細胞簡訊事宜,相關作業主要是透過基地台訊號,非GPS定位,請中華電信、遠傳、亞太、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等五家電信業者,經指揮中心依據時間、特定區域、確診案例與其他因素綜合考量,認定為疫情嚴重地區,就110年4月15日至5月12日期間與匡列區域,找出曾出入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共約60萬人,由電信業者篩選資料後一一發送細胞簡訊。

曾淑慧說,這些細胞簡訊發送的對象資料,依指揮中心規定,最多存放28日後必須刪除或銷毀,且已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完成5次至五大電信事業機房實施行政訪查、辦理個資保護、資料刪除的稽核作業,以確保電信業者落實刪除機制。她強調,當年6月資料就不存在了。

曾淑慧表示,指揮中心運用科技措施防範疫情,是在傳染病防治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的授權之下,且在採取這些科技防疫措施時,為了確保民眾個資獲得充分保護,及減少對個人自由的干涉,全以符合比例原則,遵循最小侵害原則、合目的性原則、衡平原則等三大法則來規劃,就是為了能在個人隱私與防疫工作雙重利益取得最佳平衡。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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