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5月31日起「口罩令」又有新變動!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今(23)日宣布,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有升溫現象,加上其他呼吸道疾病如流感等疫情,決定維持針對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的口罩禁令,持續列為佩戴口罩指定場所;不過,其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則改列為建議佩戴口罩,全面免強制戴口罩。
曾淑慧表示,經評估之後,認為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且老人福利機構照護者多為感染後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的脆弱族群,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所以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仍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
疾管署同時宣布,另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周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6月30日止
疾管署公布最新口罩令規定如下:
一、維持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二)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三)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除維持原列情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以外;調整「搭乘救護車時」及「出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亦為建議戴口罩。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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