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限制孩子用手機、電腦 不是「體罰」!衛福部定調:合理管教 - 匯流新聞網

HEALTH

父母限制孩子用手機、電腦 不是「體罰」!衛福部定調:合理管教
父母限制孩子用手機、電腦   不是「體罰」!衛福部定調:合理管教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法務部擬修法刪除父母的「懲戒權」引起關注,尤其是針對體罰的定義,衛福部保護服務司今(23)日就澄清,針對有媒體報導將「限制使用(手機、電腦)」歸類為體罰,實與體罰的定義不符,強調如果父母教養兒少採取限制孩子使用手機、電腦等方式,並非體罰,而是合理的管教範圍。

國內有媒體引用家扶基金會蒐集父母教養兒少之方式與數據做為圖表內容,將「限制使用(手機、電腦)」歸類為體罰,讓衛福部出面澄清,搞錯了!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科長黃瑞雯表示,體罰是指對兒少的身體加諸強制力,且客觀上會令孩子感到痛苦或使其不適的暴力行為,像是罰做人體拱橋、捏大腿、掐耳朵、打耳光等,這些都是不容許的失當行為。

禁止對兒少身心虐待是現行法律的規定,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遺棄、身心虐待、犯罪或為不正當行為等15款行為。

黃瑞雯說,為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接軌,衛福部已經於110年1月20日函釋兒少法第49條中「身心虐待」之定義,參考兒權公約第19條「不受任何形式之暴力」及一般性意見書揭示暴力態樣及定義等從寬認定,其中,已將「體罰」之樣態納入;此外,目前衛福部也研修兒少法,明訂不得對兒少為各種形式的暴力樣態(包含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以保障兒少的安全、權益及福祉。

至於法務部要修民法刪除父母的「懲戒權」,黃瑞雯指出,主要是配合國際的潮流,不再使用用懲戒兩字,但父母還是負有管教責任,只是不能有身心暴力的行為;另一方面,國內實務上,常在法院審理申請保護令、安置個案等案件時,遇到施暴家長主張有懲戒權而責打或棒打小孩,但其實經相關單位評估父母的照顧方式並不妥,因此,法務部才著手修法。

衛福部強調,相關部會將致力於建置正向教養的相關諮詢與服務資源,以協助家長透過非暴力的方式教養兒少;此外,案件通報的用意是協助家長改善或發展比較好的教養方式,而非負面標籤或裁罰家長為目的,期以鼓勵家長創造正向的親子溝通與互動經驗,讓兒少在良好的環境中成長。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沒熱身就殺球!他猛力一蹬「啪」一聲 小腿腓腸肌竟整層斷裂

近半高血壓病人鬧失眠! 北市聯醫啟動「耳穴貼壓」救睡眠品質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