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案】NCC「同意」後 茂德收東森還需下一關檢驗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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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電視案】NCC「同意」後 茂德收東森還需下一關檢驗
【東森電視案】NCC「同意」後 茂德收東森還需下一關檢驗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31)日宣布,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案於委員會審查通過,將送交「同意」結果到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東森電視案最終將由投審會決議。而正式收購後,還須經過第2關董監事變更審查,才能順利入主。

凱雷集團所屬荷蘭商BIJ LOU B.V.及荷蘭商PX CAPITAL PARTNERS B.V轉讓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給茂德國際一案,於舉辦聽證會、公聽會後,NCC在24日會議請茂德、東森及荷商BIJ LOU B.V.、PX CAPITAL PARTNERS B.V現經營團隊親至委員會說明,並於31日會議正式通過本案審查。

凱雷集團出售偉齊、杰軒2家控股公司持有股份給茂德,其中包括東森電視62.41%股份,及稀釋後取得的東森電視員工認股權2.58%股份,交易總額約為123億4,060萬元。茂德另外已在去年11月14日購入東森國際、遠富傳播、鼎豐傳播等所持有的東森電視27%股份,本案在投審會通過後,茂德將入主東森電視。

NCC表示, 基於提升本國自製節目、增加國際新聞質量、促進產業發展及照顧員工權益等政策立場,以茂德說明和承諾,及NCC政策要求等事項作為同意該案的前提,將「同意」的審查意見函復投審會。

茂德承諾,在維護新聞專業自主方面,維持所屬新聞頻道專業獨立運作,不受不當干預,並簽署「編輯室公約」及「涉己事件新聞處理規範」,新聞自律委員會也將增聘外部媒體監督組織代表。

公司專業治理部分,承諾會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至少5年茂德自然人股東不擔任東森電視經理人職務,並延聘外部專業公正人士擔任董事,以及承諾關係企業等與東森電視不會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

茂德並承諾未來6年,在既有每年約3億元投入自製戲劇、電視電影及兒少節目製播的基礎上,再增加9億元預算,同時投入國際新聞製播,並逐年具體提升節目自製比率、新播比例。另外,未來3年,每年另增加新臺幣4200萬元以4K UHD畫質製播自製節目,而國際新聞比例至少再增加10%。

茂德並表示,未來3年內不併購其他系統、頻道、申設新聞頻道或經營頻道代理。

勞動權益保障部分,茂德承諾過去東森電視勞資協議結果,接手後會持續進行,也不會任意裁員、解僱、縮減人力或調動職務。茂德也承諾,東森電視員工起薪不會低於每月3萬元。

翁柏宗說明,NCC回函投審會表示「同意」」、而投審會許可後,由於茂德承諾新聘外部專業公正人士擔任董事,東森電視應依衛廣法向NCC申請營運計畫變更,屆時NCC也會依法來審查。

翁柏宗表示,茂德入主東森電視後,每年都要回到NCC審查是否有達到承諾促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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