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C區/D區免稅商店將展開招標,不過,桃機卻遭質疑權利金漲太多,桃機總經理蕭登科對此解釋,權利金的漲幅,是經過計算桃機、廠商雙方利益曲線後決定的範圍,消費者也不用擔心廠商會因此降低促銷意願。
據《上報》報導,交通部介入桃機第二航廈免稅店招標案,認為為避免圖利廠商的疑慮,應該增收權利金。桃機董事會因此在12月12日通過,航廈內免稅商店每年的權利金,從以往的1億元,提高為營收的16%到22%;而每年營業額成長部分,以5億為級距加收2%。
報導指出,以業者預估年營業額200億來計算,相當於每年權利金從過往的12億,增加到32至44億;12+3年合約期間,不計入年營業額成長的加收部分,桃機基本盤就可收到480億至660億權利金。並且,過去在市區免稅店(預售中心)從來沒有收取權利金,現修改為廠商自提,不得低於年營業額1.5%。
前中正航空站主任周文軍針對「年營業額成長就增收權利金」的方式提出疑慮,認為這樣會降低廠商做活動、辦促銷以增加營業額的意願。促參法原意是創造政府、廠商、民眾三贏,但桃機大幅增加權利金的結果,可能對消費者不利。
周文軍也提到,合約期間會有T3完工後,客流可能逐年減少或很難預估的情況,認為合約也應該要有客流量減少情況的權利金減少機制。
中華科技大學航空學院航空服務管理系教授李彌對於權利金調漲,也向記者表示,航廈內免稅商店是公共建設附屬事業開發,並非公共建設的主體;桃園機場應該將提供完整的政府與商業運作功能,並提高競爭力,作為首要考量,不該本末倒置將公共服務當作商場經營模式。
而市區免稅店修改為廠商自提權利金部分,李彌則認為,在機場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場地、客源或是服務的情況下,應該沒有權力要求抽取營業額一定比例的回饋金。
對於廠商是否會因權利金調漲而無心促銷,李彌說,免稅商品在各國機場和機上都能買到,廠商應遵循市場機制與加強競爭力,才是生存之道。
面對外界質疑,蕭登科向記者澄清,媒體報導的僅是表面數字,且消息來源不明,本來不想回應,不過,可以保證權利金的範圍絕對經過審慎計算。
蕭登科說,董事會確實已經研議出權利金範圍,之所以得出這樣的數字,背後有複雜且周密的計算,得出桃機和廠商利益最大化的範圍,桃機的目的絕對不是收取高額權利金,而沒有考慮到廠商收益。而第三航廈完工、第二航廈擴建等客流量變因,也都已經納入考量。
蕭登科認為,在市場機制下,廠商不會選擇不做促銷或是優惠活動,消費者不必擔心利益受損。
桃機第二航廈免稅店招標案預定1月公布招標文件,蕭登科表示,日前董事會中決議的是大方向部分,而細節尚未完全定案,招標文件會在1月公布,但具體日期還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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