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違法機上盒猖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終出手開罰!NCC今(27)日公布對廠商販賣未認證和審驗無線網路電視機上盒的罰責,以違反電信法規定,對廠商處罰鍰新臺幣14萬元,並將進一步調查和懲處下游的經銷、販賣行為。
NCC已於22日的委員會決議,裁罰宏逸科技資訊有限公司販賣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的機上盒,違反電信法第49條第3項規定,處罰鍰新臺幣14萬元。針對網路平台等機上盒經銷、販賣業者,NCC更表示將進行調查、蒐證和裁處。
NCC說明,機上盒依據法規,為了維持電波秩序,避免干擾電波,應該經過型式認證、審驗合格,才能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審驗認證的機上盒,恐怕會造成使用者的資安疑慮和個資沒有保障。機上盒若在審驗時發現搭配涉及侵害著作權的雲端影音內容,將對有線電視市場和衛星電視產業帶來嚴重影響,NCC也將開罰。
罰責方面,NCC將依據違法情況,及業者販賣的電信管制頻器材數量、販賣違法器材的所得金額、違法行為產生的影響程度等,決定是否加重處罰。
機上盒內容侵害著作權問題,NCC強調,機上盒等通訊器材提供的影音內容,如涉及侵害著作權,應由主管機關、權利人和司法機關循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來處理,並非NCC單方可以管制。NCC將持續與智慧財產主管機關進行相關對策的討論,以保護電視內容產業和消費者收視權益。
NCC指出,為避免業者標榜合法無線射頻功能認證,以此作為影音內容也合法的保證,混淆消費者判斷,NCC已經特別要求認證申請人都要備有切結書,保證器材的內容沒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另外,NCC也將在審驗證明中加註「器材之審驗範圍並不及於器材後端連網接取之影音內容」的警語。
若業者的機上盒經過認證,但經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有侵權行為, NCC將依法廢止器材的審驗認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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