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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中國2019強勢實施電動車積分 電池只能用中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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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中國2019強勢實施電動車積分 電池只能用中企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綜合報導

繼歐洲國家逐漸對車商訂下禁賣燃油車年限後,中國也在9月27日公佈電動車積分制。只要生產量或進口量每年多於3萬輛車的國內外車商,就必須遵守積分算法。積分制從2019年起實施,若未達到可能將付罰金。據德國車商指出,中國還發布電池製造商列表,要求車商使用「合格電池」,而這些製造商大多是中國企業。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9月27日正式公告《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 。其中載明凡國內外車商年度生產量或進口量達3萬輛以上,都要按照新能源汽車──包含電動車、油電混合車等──積分制考核。自2019年起,若未達標準以上者,將處罰款。

新能源汽車積分規定,每間車商依照管理辦法計算「新能源汽車積分」,個別結算年度生產量或進口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的乘積,2019年需達到10%以上,2020年需達到12%以上。另外,還規定車商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直和實際值之差額,乘以年度生產量或進口量,為最後積分。每年生產或進口超過2000輛的車商就必須依此方法計算,並每年考核是否較去年下降。

中國自2017年上半年就提出電動車積分制計畫,本來預計在2018年起就開始計算,但遭到德國車商們的陳情抗議,表示時間太短、希望再協商。而在正式的管理辦法中,已確定將實施時間改為2019年開始。

所有進口車商中,很可能以福斯(Volkswagen)集團受影響最劇。福斯2016年度在中國銷售量達400萬輛,相當於有4成新車都是福斯的車款,若要在2019年不被罰錢,福斯需要在當年賣出30多萬輛新能源汽車。而全中國至2016年底止,總共不過只有50萬輛新能源汽車。福斯本身的電動車計劃,則是目標在2020年賣出40萬輛新能源汽車,2025年銷售量提升到150萬輛。

不過,為讓車商有轉圜餘地,管理辦法中也允許車商間就正積分做自由轉移交易,也就是說積分不夠,可以去跟積分有餘的車商購買。相對而言,如果買不到積分,只能受罰。

據《德國之聲》報導,中國更公佈1份電池製造商列表,要求進口車商也使用這些製造商的「節能標準合格電池」。而這份列表中的製造商,毫不意外,大多是中國本土廠商。

除了新能源汽車積分制,中國也正在考慮是否跟進歐洲國家,訂出禁止銷售燃油車的年限。

消息來源:Deutsche Well, 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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