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綜合報導
全球最大叫車服務Uber與Google母公司Alphabet旗下自動駕駛部門Waymo之間的訴訟迎來重大轉折,一封由Uber前員工所撰寫的信件於上周五曝光,信件內容長達37頁,這名在今年4月被開除的前員工在信中指控Uber內部的「間諜團隊」,指其專門從事針對其他競爭對手的間諜活動,包括竊取對手商業機密、賄賂國外官員等非法行為。
今年2月末,Waymo控訴Uber旗下自駕車Otto侵犯其專利權。Waymo指出,Google前員工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竊取公司光達系統(LiDAR)以及電路板等超過14,000筆機密資料後,成立自駕車公司Otto,後來該公司被Uber以6.8億美元收購,Uber將其技術用於自己的自駕車中。Waymo指控,競爭對手竊取商機密資料後,僅以9個月的時間,便開發出跟LiDAR相似的自駕車,因此向加州聯邦法院提出控告,指控Uber及Otto竊取商業機密、侵犯專利、不公平競爭等,要求其交還所有商業機密,並且停止侵權行為。Uber自始至終都否認自己竊盜Waymo的任何商業機密,並且開除了該名工程師。
在最新的發展中,Uber前員工理查德·雅各布斯(Richard Jacobs)撰寫了一封詳盡的信件,他先前曾在該公司擔任全球情報經理,信件內容指控Uber內部的戰略服務團隊(SSG)、市場分析團隊(MA)如何有系統地進行多項非法活動,這些透過非法手段蒐集到的資訊,被轉交給當時Uber的CEO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
據Business Insider報導,這些Uber聘用來從事間諜活動的人(LATs)是由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訓練出來的前情報員,他們幫Uber蒐集情報,包括加入對手討論如何對付Uber的WhatsApp群組並監視對方活動、或在競爭對手於飯店開會討論時,密錄這些高層的談話內容。
LATs監視、竊聽的對象不只限於Uber在商業上的競爭對手,還包括政府官員、監管者、執法單位、計程車組織和工會。信件中,雅各布斯亦指出,他曾聽聞Uber賄賂國外政府官員,若信件內容屬實,Uber有可能因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貪汙法(FCPA)而面臨刑事調查。
今年11月下旬,美國地區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宣布Waymo與Uber之間的訴訟延遲審判,Uber法律團隊形容雅各布斯公開的信件只是在勒索,並指新領導人已經教導公司往後都必須誠實行事,未來也會公平地以自身實力與Waymo競爭,阿爾蘇普法官則嚴厲批評Uber法律團隊沒有公開這封信,目前這場官司延期至到明年2月。
Waymo v Uber Jacobs Letter by Nick Statt on Scribd
消息來源:Business Insider, TechCrunch, THE V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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