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全聯會修規章恐違法違憲 永慶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言論自由及從業人員的工作權提出異議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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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全聯會修規章恐違法違憲 永慶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言論自由及從業人員的工作權提出異議
仲介全聯會修規章恐違法違憲 永慶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言論自由及從業人員的工作權提出異議

匯流新聞網調查中心/台北報導

近日「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增修《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永慶集團認為此次增修條文的程序及內容有違法之虞,已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全聯會於25日舉辦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也引發關注。

永慶集團表示堅決支持全聯會主張,同業間必須相互尊重,公平競爭,共同維護市場秩序;但在促進同業彼此尊重、和諧相處外,更有義務遏止少數不良業者炒房圖利的歪風,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居住正義;在良性競爭之餘,更應顧及對違反商業倫理行為的是非真偽之辨。因此次增修「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的提案過程有明顯違反程序,加上增修內容也嚴重違反法律明確性,相關行為早已有相關刑法、公平交易法的法令約束,而今再用模糊的文字增修,令人擔憂只是想架空原來的法律秩序。更擔心增修內容不但違法、違憲,更影響消費者知的權益,且影響數萬名仲介人員的轉職自由與工作權。

針對增修的條款中限制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為惡意挖角行為,永慶房產集團加盟事業董事長劉炳耀指出,目前仲介業八九成都是高專制,人員流動頻繁,若全聯會沒有明確定義何為「惡意」挖角,將造成業界大亂,且這項罰則每件可能是6萬到30萬的罰金,將嚴重影響全台約七千家業者的招募與公司經營,並衝擊五萬多名仲介從業人員的轉職自由與工作權,影響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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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目前有約七千家房仲業者,五萬多名仲介經紀人員。

此外,增修條款也限制不得有以詆毀其他人之名譽或信用為目的,散佈其他經紀業者與消費者間之爭議案件,來禁止仲介業散佈其他經紀業者與消費者的爭議案件,引發業內人士議論,質疑消費者糾紛牽涉民眾知的權利,倘若案例不是假的,為何不能評論?

從事房仲服務多年的陳姓經紀人就表示:若是新聞爆出來的事情,為什麼不能講?你沒有做壞事,為什麼怕別人講?另一位經營加盟品牌的陳店東也認為:如果是事實為什麼不能講? 這規範不合理啊。陽光百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榮志表示,業者有受社會公評的義務,若有疏失,理當面對處理,而不是限制言論自由。

 高榮志指出:這次增修的條款太過簡略抽象,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之嫌。條文內容缺乏明確定義,不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會導致難以理解、難以預見、難以審查的情形發生。且增修的規範管得太過於嚴格,跟現行法律不一致。增修的規定完全不論散佈之訊息是否真實、是否足以損害同業之營業信譽,一律加以限制,不僅限制言論自由,更不符比例原則。這樣的規定,已違憲限制言論自由,亦影響了消費者知的權利及違反憲法所賦予的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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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消費者購售屋多會透過仲介人員協助。

日前匯流新聞網採訪全聯會理事長張世芳時,他強調:只要你有憑有據就可以言論自由啊,但如果被評論人認為這不是事實,就可反過來告他啊! 有真憑實據的,沒有辦法狡辯的,去報導ok啊,屋主買方受委屈,可以出來提告沒關係;但我希望同業大家是和睦相處的,大家都可以在這個業賺到錢,應該是表揚一些好的,壞的就交給法律去解決就好了。

劉炳耀則強調:同業和諧團結、互相尊重,公平競爭、共存共榮,以維持市場秩序。但不能只顧同業和諧,不顧消費者權益;不能只顧同業團結,不顧是非真理;不能只顧同業生存、包庇炒房行為,不顧社會居住正義。尤其面對現今台灣因高房價引發的高民怨,全聯會每一步都影響台灣房仲業的未來發展,不得不慎。永慶的終極信念是:唯有整體產業不斷向上提升,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與尊重,所有的仲介同業才能雨露均霑,共蒙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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