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撤照始末2 NCC撤照 主委槓上副主委、委員 - 匯流新聞網

TOPIC

違法撤照始末2 NCC撤照 主委槓上副主委、委員
違法撤照始末2 NCC撤照 主委槓上副主委、委員

匯流新聞網記者 顧海/綜合報導

2014年8月20日,WiMAX業者執照到期換照及技術升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做出第一個決議,NCC表示,大同電信無正當理由,基地台等網路建設不足,不予換照。下一個輪到全球一動要提出換照申請。

台灣自2007年釋出WiMAX執照後,因國際重要設備商及支持WiMAX技術的龍頭業者退出WiMAX技術,台灣WiMAX業者面臨基地台及終端設備採購不易、技術發展末路等困境。六家WiMAX業者開台以來,累積用戶數僅10多萬戶。

WiMAX業者到處陳情,希望NCC在換照及技術升級的審核過程中給予彈性,網開一面。不過,3G、4G業者認為,政府應該考量珍貴頻譜資源有效使用。在兩種聲浪下,NCC最後針對大同電信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相當具有指標性。大同電信執照將於12月3日到期,屆時大同電信須繳回頻譜,並依規定在停止服務前一個月向消費者告知。

WiMAX業者形容,NCC的決定是直接判了死刑。市場人士認為,大同電信給其他業者一個警惕,要換照沒有彈性空間,至少把當初承諾的網路建設好,才有一線生機。

NCC指出,按照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規定,業者可以申請換照並延照六年,大同電信送件申請換照,NCC召集通信技術、財會經濟與消費者保護等領域專家學者及NCC代表等12人組成審查委員會。大同電信沒有正當理由,未完成系統建設計畫,所以不予換照。

NCC表示,大同電信事業計畫書承諾基地台建設總數為1,837台,至今年5月底,僅建設681台,加上抽驗90台中,有47台沒有發射訊號,比例高達52.22%。

2014年8月20號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予大同電信換照,當天就傳出NCC委員內部有不同聲音,WiMAX業者也隨即展開一連串抗議行動並提出訴願。不同意見書出爐後,形成主委石世豪槓上副主委虞孝成、委員彭心儀的局面,掀起WiMAX換照紙上論戰。

石世豪在協同意見書中強調,第一類電信事業換照仍為特許,包含2G、3G和WiMAX在內的多項業務開放時間不同,產業情勢和技術水準也不同,在管理規則上難以相互推論。石世豪再次重申,業者在國際廠商尚可提供設備時就沒有積極建設,因此買不到設備無法成為基地臺數不足的正當理由。

彭心儀認為,WiMAX釋照過程中相關文件均呈現「技術中立」概念,且業者已說明2008年起WiMAX1.0設備就陸續停售,台灣應思考如何與國際接軌,讓業者可升級至WiMAX2.1(TD-LTE)。副主委虞孝成質疑,NCC過去是否曾對技術升級政策明確表態。

除了技術升級的論戰外,虞、彭兩人皆指出WiMAX換照審查委員會中的個別委員意見不該密封、應充分揭露,供NCC委員會決策時參考。但石世豪提出大法官解釋教授升等加以反駁,指除非NCC委員提出的見解夠專業,否則應尊重換照審查委員會的判斷。

新聞照來源 資料照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