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台北市在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加蓋的違建,因為「阿扁條款」暫緩拆除,由於數十年長期存在,遭人稱為都市毒瘤,在台北市長柯文哲接任後,近日將研議不受阿扁條款限制,若違建涉及公共安全,或有修繕事實,也要拆除。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處長劉美秀表示,依現行規定,台北市83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得拍照列管,暫免查報拆除,至今既存違建已存在27年以上,為能加速都市更新,與整頓市容觀瞻,及預防危害公共安全情況發生,北市府將研議修法,逐步清理既存違建。
建管處指出,為避免民眾混淆違章建築的合法性,日後將要求建物買賣登記時,於土地參考資訊檔上登錄違建相關資訊。另83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違建,若有修繕行為,或涉及影響公共安全時,市府仍保有隨時拆除的權利,不再受陳水扁83年既存違建條款的限制。
目前北市府已針對既存違建啟動全面檢討並研議配套措施。劉美秀說,既存違建已存在將近30年之久,部分既存違建潛藏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北市建管處將逐步清理長期存在的既存違建,以確保民眾居住權益及安全。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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