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退稅請求權」由現行五年延長為十五年的提案,在朝野協商與行政部門壓力下遭封殺,推動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認為歷年稅收嚴重超徵,卻以短效期的請求權剝奪人民的財產權,是政府占人民便宜,極為不公不義。
李貴敏指出,2016年以來,除了2020之外,政府各年度稅收都是超徵,去年更超徵超過4000億,讓人瞠目結舌。她認為民進黨執政團隊完全忘了民主體制下,老百姓才是主人翁,行政機關存在的目的就是在服務百姓,怎能喧賓奪主、欺壓百姓?
「好歹將請求期限拉長到15年。如今食髓知味,竟占盡便宜而不還人民公道!」李貴敏表示,申請退還期限僅限5年的限縮規定,既是惡法,就應修正回歸正常。否則,原本應該擔負服務人民工作的政府,卻剝奪了人民的財產權,不符公平正義。
「我們的政府難道是討債集團嗎?」李貴敏還有另一項調降滯納金上限的修法。她強調,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也強調按滯納數額加徵滯納金,比率不宜過高,現行滯納金上限高到30%,她提案要求降到10%。雖協商後以15%過關,總算還是邁出了一步。
不過李貴敏仍十分不平:「行政單位居然忘了以民為本,利用行政職權與執政黨國會過半的優勢,制定嚴苛且不利於民的法令,壓榨民眾,稅收嚴重超徵足以為証」。她認為這證明了執政團隊的「假民主」,高高在上主宰一切、肆意妄為奴役百姓的現狀。
她指出,納稅義務人能夠申請退還海關變賣進口貨物所得價款,證明這筆錢就是百姓所有的,既是人民的就應該還給人民,豈可透過五年短期請求時效的規定,占人民的便宜;她以財政部上個會期修正稅捐稽徵法28條為例,也是拿出大法官解釋令,稱基於確保法的安定性,因為財政部錯誤造成百姓稅捐溢收的情形,不可以沒有期限,也是限縮了人民的請求權。
照片來源:李貴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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