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70歲的陳姓男子匯款35萬餘元給美國的兒子,卻聲稱是前妻在美國治病及購置住所,台北國稅局發現陳某的匯款是贈與,於是課徵87萬餘元的贈與稅及一倍的罰鍰,陳某卻將名下房產變賣或設定高額抵押企圖逃避贈與稅,國稅局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175萬餘元後,與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合作,今(5)日全數追回175萬3936元的稅款與罰鍰。
陳姓男子是在2017年陸續借用第三人名下帳戶匯款美金35萬8900元(約1141 餘元新台幣)到他兒子的美國帳戶。台北國稅局發函請陳某說明這些匯款的原因及性質,是贈與或借貸,陳某在2021年3月間書面回覆這些匯款是供其前妻在美國治病及購置住所,但並未說明匯款的性質,也沒有提出陳某與其前妻或其子間有關借貸的事證。
台北國稅局進一步調查,陳某的前妻2017年到2018年11月間都沒有出入美國的記錄,與陳某所稱匯款供其前妻在美國治病不符,顯無借貸原因而屬無償贈與。
所以台北國稅局核定陳某2017年度贈與稅87萬6968元,並裁處應納稅額1倍罰款,總計175萬3936元,並在2022年6月間將贈與稅核定通知書、裁處書及繳款書合法送達義務人。
不過,陳某在2018年8月間的贈與日之後,將其持有之台北市大安區房地設定高額抵押權,又在2021年3月間向台北國稅局說明案情後,隨即將其所有之台北市中正區建物以3500萬元出售予第三人,陳某僅餘存款60萬餘元。
台北國稅局認為陳某贈與稅的法定納稅義務成立後,不僅積極設定、處分名下兩筆不動產,且自出售起僅1年多,其存款餘額與其出售不動產所得價金顯不相當,擺明了脫產以規避稅捐執行,於是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隨即根據台北國稅局檢附的財產資料,扣押義務人的銀行存款債權,並查封義務人名下僅剩之台北市大安區不動產。正在大陸地區的陳某,經在台親友處通知他的不動產及銀行存款遭台北分署執行後,發現台北分署強力執行是「來真的」,立刻隔海聯絡台北分署承辦書記官,表示願委請在台親友代為繳納上開贈與稅款,並於今天全額繳納完畢。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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