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警察分局長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是「言論自由」? - 匯流新聞網

VIEWPOINT

【投書】警察分局長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是「言論自由」?
【投書】警察分局長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是「言論自由」?

簡潔/退休人員

繼「校正回歸」、「類火車」、「逾假未歸」、「台灣不缺電」、台積電工程師赴美是「人才交流」而非外流…等瞎話之後,連維護公理的法院也出現荒唐言詞,發生於2020竹北黃媽媽事件,近日庭審自訴案後,原告代理人張靜律師表示,警察分局長召開記者會與發佈新聞稿主張是行使「言論自由」,真是荒唐!人民真的痛心,難道台灣已經不再有面對事實真相的能力了嗎?

黃媽媽自訴案律張靜師受訪時表示,公務員「執行公務時」何來言論自由?且刑法134條明言,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犯罪者,還要加重其刑1/2。但是,法院傳了兩次涉違法逮捕的員警葉日仁與蔡文馨均未到,開庭時法官改口「無傳喚的必要」。人民因為相信司法,而花時間、金錢打官司,並配合出庭作證,莫非要換來一場官官相護的戲耍,張靜在開庭後直言台灣司法:「真的無藥可救!」

2020年9月19日,六家派出所葉日仁所長率十數員警,對路邊安靜舉牌的法稅志工盤查,且遭員警怒斥「誰錄影我就盤查誰」恐嚇志工不准蒐證,蔡文馨女員警更大聲怒喝黃媽媽配合調查,葉日仁所長隨後率警力近10名,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違法搜索志工的提袋、硬塞一張海報給黃媽媽,且在未告知罪名情況下就將黃媽媽逮捕,並將人滯留達6小時,又在沒有當事人簽名的情況下,違法將黃媽媽移送地檢署,引發黃媽媽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隔天新竹縣竹北分局長謝博賢開記者會、發佈不實指控的新聞稿,對黃媽媽二度傷害,黃媽媽因而對謝博賢提起自訴案。

2021年9月28日下午該案在新北地方法院開庭,已升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的被告謝博賢也當庭承認,當時並沒有查證內容就開記者會、發新聞稿。公權力猶如一把大刀,執法人員揮舞時對人民的傷害與影響卻毫無感覺,原告委任律師劉律師表示,國家機關公權力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但是如果未查證、講錯是否應負擔相應的責任?

相信越來越多民眾對於警紀廢弛、治安敗壞感到憂心,特別是在出現問題後,卻不願意誠實面對、睜眼說瞎話、硬ㄠ,如何能不衍生更大的問題。黃媽媽在路邊安靜舉牌,不僅遭員警粗暴對待,警察局長謝博賢召開記者會、發布不實新聞稿予以抹黑,如此行為連法院也以荒唐的「言論自由」給予支持維護,試問,公權力大刀如此揮霍,台灣人民還能安心、安全地過日子嗎?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投書】移民署漠視申請永久居留的處理時限

【投書】永久居留人數逐年攀升 移民政策執行有成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