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顧海/綜合報導
立委徐永明日前召開「共享經濟在台灣」公聽會,台經院研究員高仁山表示,現有法規制度太死板,讓很多創新的經濟模式胎死腹中。東吳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指出,很多社會現象跑得比法律更快,政府就該限制人民選擇工作的自由。針對Uber爭議,立委徐永明建議設置共享經濟的專法,或朝個別法條做處理與修正。
台經院研究員高仁山表示,現有法規制度太死板,很多創新的經濟模式都因此胎死腹中。國外面臨這種新興經濟的破壞式創新,在法規的部分都會做負面表列,告訴你哪些不能做。在台灣卻都不先說清楚,等到你做了之後,政府才跟你說這個違法。
東吳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指出,很多社會現象跑得比法律更快,政府應該要關注法律能否與社會相容,而非一味執法、罰錢。憲法中保障了人民的就業自由,除非人民不具專業技能從事該職業,或是危害重大公共利益,否則政府就不該限制人民選擇工作的自由。以Uber為例,我們就應該想像究竟讓政府去限制Uber的「公共利益」是什麼。
立委徐永明提及未來兩種可能的修法方向,第一個是設置共享經濟的專法,但光是Uber就與現行的五條法律相關,且Uber僅是共享經濟的一種產業型態;第二個方向是朝個別法條做處理與修正,但這牽涉的層面則更廣泛,有待各界繼續討論與對話。
根據統計資料,全球共享經濟在2013年的產值為150億美元,預計在2025年將成長逾22倍,達3350億美元,其發展前景將是下一代的新亮點。然共享經濟在台灣的發展,受限於現行法規,發展面臨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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