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高齡84歲的資深媒體人傅達仁因病纏身,日前向總統蔡英文陳情,表示自己願意成為「合法安樂死」的首例,讓「安樂死」議題再度浮上檯面。
傅達仁經歷了摘除膽囊、切胃手術後,病魔纏身的他萌生安樂死的念頭,因此向總統蔡英文上書,陳情國內通過「安樂死」法案。對此,衛福部回應,《病人自主權利法》在今年初已經三讀通過,授權末期病患可以預立醫療抉擇,將於2019年正式實施,尚待後續觀察才會評估安樂死合法化的可行性。
傅達仁並非台灣爭取安樂死的首例。民國52年,年僅17歲的女高中生王曉民在上學途中遭計程車衝撞,導致全身癱瘓,喪失行動能力,形同植物人。王曉民的父母因不忍愛女生命就此終止,數十年來日以繼夜照顧她,期盼有奇蹟發生。
隨著時間流逝,王曉民的父母年紀越來越大,倆老擔心自己死後女兒無人照顧,於是開始向政府、總統陳情,成為台灣爭取安樂死的首例,但是最後都得不到回應。就這樣,王曉民在病床上躺了近半個世紀,在2010年逝世,享年64歲。
這也催生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經過一連串修法後,明訂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不可治癒,且有醫學證據的「末期病患」,只要家屬同意就能停止救治,但是不包括有生命能力的植物人,而民眾也可以在健保卡註記「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避免生命末期搶救增加病患痛苦。
今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將適用對象擴大,除了末期病患之外,植物人、重度失智等不可逆的昏迷狀態患者也適用,並且將於2019年實施,目前也正在進行相關細則及子法的研擬。
由於牽扯到倫理、醫學以及法律等各層面的問題,「安樂死」一直是個頗受爭議的議題。不過,這也是台灣在安樂死政策上跨出的一大步。
今年9月,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推動安樂死合法,提議者認為生命的意義不在於壽命的長短,而在生活精采與否,當一個人成為「死的活人」,生命已毫無意義可言,我們怎麼忍心讓他們繼續承受病痛的折磨?怎麼忍心讓他們毫無尊嚴地活下去?
該提議於期限內達到附議門檻,衛福部對此則承諾將會召開會議並邀請提案者與相關專家、部會代表與會,進行深入討論,並且在明年1月4日前,給予具體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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