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許諾/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結合再一椿。公平交易委員會23日決議,凱月股份有限公司與得濬及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新永安及大揚公司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凱月公司擬取得得濬及堉豐公司100%股權,並間接持有得濬、堉豐直接控制的新永安及大揚100%股權,從而間接控制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型態。
公平會說,參與結合的新永安及大揚,以及凱月間接控制的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大屯、中投及佳聯等5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於所屬經營區的市場占有率均超過四分之一,符合須向公平會申報結合的門檻規定,且無除外規定,結合前向公平會申報。
公平會指出,經審酌多系統經營者市場力提升對市場限制競爭效果,本結合案對現有市場市占率、結構及集中度尚無明顯影響,多系統經營市場市占率、市場結構及集中度只有微幅增長,參與結合事業仍為5大MSO中最小的多系統經營者,
因參與結合事業未整合上游有線電視頻道供應業務,對其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應不致有濫用市場力量之限制競爭疑慮,也不致於對市場競爭程度產生實質減損效果,但有助於被結合事業引進資金,加速數位化及數位匯流發展等整體經濟利益,依照公平會對結合申報案件處理原則,認其結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圖片來源:新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