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劉宇軒、李文成/台北報導
剛落幕的2022山坡地小水力綠能發展首場論壇,針對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急迫性、合法推動小水力綠能工作、如何讓山坡地能源有制度化進展,還有促成經濟能源、環保、原住民保護三贏局面等議題進行分享及討論,論壇最後並作出多項結論,業界期待在合乎各項法規之下,政府協助加快申請流程,才能符合開發經濟效益。
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指出,時間就是成本,但目前只要想在山坡地發展小水力發電案件,都要耗費漫長時間,過多法令約束會形成產業推動障礙,小水盟與業界並非要求跳脫這些法令,以環評為例,像是符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定義的小水力發電,就能免除環評,希望以類似這樣的做法,透過明確的定義排除過多約束。
再生能源推動勢在必行,洪正中認為,綠能推廣面臨時間壓力,所以政府制訂相關法律後,還是需要協助簡化行政流程,並且將利益回饋到地方,希望公部門出現有力的解決方式,幫助產業處理面對到的相關問題。
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李學龍分享,自己在宜蘭縣大同鄉推動一個小水力發電案場,但是過了3年依舊有原地踏步的感覺,心得就是「辦法都很清楚,做起來很不容易」,因為前期投入時間就要2年起跳,還要各自取得不同單位同意,完成之後才能進入再生能源申辦程序,建議建立統一審查標準,否則承辦單位各自解讀,過程只會曠日費時,難以形成產業。
原民會經濟發展處專委高文斌回應表示,2016年到2021年間,因開發行為在原住民族地區共計申請98件諮商同意權,其中80件通過部落同意,不同意只有4件,其餘14件因出席人數不足流會。他指出,過去可能因為缺乏對話機制,現在有了諮商同意的過程,8成以上案件都通過,已經建立相關程序。
諮商同意辦法已經實行6年,高文斌說,原民會也在檢討,目前屬於原民會主管的部分,5月初就會針對分享利益,盤點所有部會法規,即將召開第一次跨部會會議,就是希望讓未來的開發方在進行開發案時有依據。
綜合討論階段邀請到能源局、原民會、台電、環保署代表引言分享。洪正中指出,台灣山坡地有豐富的小水力綠能開發潛力,台灣主要5大水系如果充分掌握上游到下游的水力資源,從山坡地就開始利用能量發電,至少能創造5 GW的發電量,甚至到10 GW都不為過,如果還能善用離槽式發電系統,借鏡日本已經發展成熟的經驗,不需要在河川上蓋過多建築,可望將台灣水資源綠能發電推展到新境界。
2022山坡地小水力綠能發展論壇(一)結論
- 山坡地蘊藏非常大量的潛在發電量,2050年的時間壓力越來越大,希望政府的行政部門能簡化山坡地發展再生能源冗長的法規流程,如:在地政府/土地/水權/生態保育等主管機關的行政流程,才能在時限前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
- 不合時宜的法規應修改為符合發展現況,讓業者更有信心前往開發。
- 關於「徵得部落的同意」,期望業者提供問題癥結點給公部門,讓公部門參考來找尋解決問題的方向,擬定相關策略。
- 山坡地小水力的潛藏案場高達數百數千個,期望公部門能夠建立一套標準SOP可以互相學習進行,不要讓每個案子走失敗的腳步,進而順利開發這些大量的再生能源。
- 山坡地離槽小水力發電發展已多年,應該借鏡參考日本經驗,進一步討論訂立相關設置行政規範,加速山坡地龐大的小水力潛力量。
- 期望政府部門出面成立一個平台,協調整合法律規範,協助再生能源的開發。
新聞照來源:CNEWS記者胡照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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