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劉宇軒、王聿瀠 / 台北報導
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小水盟)推動小水力不遺餘力,理事長洪正中指出,台灣擁有發展小水力天然優勢,河川發電成未來發展的重點項目。今(20)日小水盟舉辦「河川小水力發電發展推動」記者會,宣布小水盟將配合水利署專案推動台灣河川小水力發電業務,並共同成立推動平台,期盼政府重視小水力發電的產業發展,輔導小水力發電產業鏈的同時,能將河川小水力發電納入國家再生能源發展政策。
洪正中表示,台灣多山多雨的地理環境,有利於小水力發電,早在20世紀初期台灣就開始在河川建置水力發電設施。為推動這項任務,水利署108年評估全台具小水力潛能地點共79處,其中屬河川有47處、屬灌溉渠道有32處。以大甲溪為例,由上游德基水庫,接著青山、谷觀、天輪、馬鞍等水利設施的水力發電,大甲溪全流域發電潛能已超過1GW,以此推估全台6大河川流域再加上全國水系,總水力潛能至少5GW以上。
但河川小水力潛力點公布後,幾乎未邁出開發之路。洪正中坦言,推廣小水力發電的過程中,其中有些窒礙難行之處,導致產業發展難以推動。世豐電力公司總經理李錦浚指出,世豐電力在花蓮縣卓溪鄉開發的「豐坪溪及支流水力發電」計畫,受限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原住民諮商同意權」,使得此電廠開發計畫工期長達近20年仍未完工,再度提出倡議,就是希望政府相關機關重視與協助。
台電公司前董事長楊偉甫過去曾擔任水利署前署長職務,對於小水力的發展過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他指出,過去政府比較重視流量大的電力系統,對綠電能源採取「抓大放小」的態度,是小水力遲遲不能推動的主因。近年在全球氣候變遷、淨零排碳的世界趨勢下,再生能源發展已成為我國的重要政策,目前還未開發的小水力,在配合國家調整躉購費率與能源局的努力下,小水力發展條件逐漸成熟,執行面上也亮起了綠燈。
為了使小水力發展更流暢,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表示,能源局根據三個面向與小水盟合作,第一是擴大法制面適用對象,不再侷限過去既有的水利設施,未來在河川的部分也能作擴大適用,目前能源局已將條例修正法案送至內政部處理。
再來是獎勵制度,針對500kW以下小級距的案子,有相對較高的躉購費率,創造合理利潤;第三是設置程序上的簡化,例如減少水權取得設置時間,降低廠商困擾,也能讓小水力的發展更加順遂。
「完全靠民間的力量是不足的,現在小水力起步還來得及,別荒廢台灣的天然優勢」。洪正中呼籲政府協助小水力發展,一步步解決各項行政障礙,讓小水力繼太陽能、風力發電後,發展成台灣第三大再生能源,並為寶島的再生能源注入更多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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