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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質疑大富案、中嘉案標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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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質疑大富案、中嘉案標準不同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聯合晚報》報導:〈中嘉案陷膠著… 准大富、擋中嘉,標準在哪?〉

報導指出,2010年,富邦蔡家兄弟以個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作為併購凱擘的主體公司有條件獲准,此次,中嘉案卻遭主管機關退回,市場很想知道,究竟兩案的差異點在哪裡?為何當年核准了大富案,卻對中嘉案打了回票。

報導指出:「所有的投資相當單純」,雖然遠傳電信持有NHPEA公司債,但並不享有股東權利與義務。大富案、中嘉案同樣都在規避黨政軍條款,投審會卻質疑遠傳恐「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卻也無法證明遠傳如何實質控制中嘉。

《中國時報》報導:〈美商會:中嘉案卡關,政治力介入〉

報導同樣比較了凱擘案以及中嘉案,並引台北美國商會雜誌《TOPICS》專文指出,私募基金近年來在台灣的投資額,在區域內敬陪末座。冗長與遲無結果的審核流程、缺乏透明度的裁決結果案例不勝枚舉,被認為是令私募股權基金對台灣裹足不前的原因

報導指出,許多報導宣稱遠傳才是中嘉案主要投資者,對中嘉有實質影響力;但事實上,遠傳的角色僅侷限於協助該交易融資,因其中171.2億台幣是不可轉換債券。

《中國時報》報導:〈外商向天借膽,也不敢來台灣〉

報導指出,投審會將中嘉案退回NCC、NCC重新審查中嘉案,是「行政機構對彼此的職掌與定位混淆不清,再加上被惡意民粹牽著走」恐影響外商不敢來台灣。

該報導質疑,NCC是獨立機關,投審會不是其上級,也非訴願審議機關,只能要求NCC出具意見,供投審會參考,為何能指使NCC重開審查?

報導最後指出,行政機關對重大投資案相互推諉,就是台灣投資衰敗的主因。

中嘉案持續膠著不下,被當成皮球,行政機關彼此之間踢來踢去,誰都不想成為歷史罪人,現在NCC被迫接手這顆燙手山芋,最終會做出何種決定,引起各界注目。

新聞照來源:www.shutter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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