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不服公平會裁決 NCC:業者5日內提供佐證資料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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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不服公平會裁決 NCC:業者5日內提供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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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不服公平會裁決  NCC:業者5日內提供佐證資料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日前,凱擘頻道代理商因對新舊系統台因對新舊系統台差別待遇,遭公平會裁罰 4100萬元,由於此案涉違反「大富併凱擘」一案的附負擔條款,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9)日請大富媒體的實際負責人到會陳述意見,凱擘表示,並未違法大富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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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擘總經理王鴻紳表示並不認同公平會提出的調查及其認定結果,強調頻道代理商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是「商業慣例」。由於和公平會調查結果有很大的出入,因此NCC要求業者必須在5日內提供佐證資料。

據公平會調查,凱擘、全球及佳訊就其105年度代理頻道之授權,與104年起開播的系統經營者(全國數位、大豐跨區、新高雄、北都、數位天空)的交易條件是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的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Minimum Guarantee,MG),最低簽約戶數經調查,均為各系統經營者實際訂戶數的數倍。

但公平會調查凱擘、全球及佳訊與既有經營區的原系統經營者所簽訂的頻道授權契約,實際上卻以實際訂戶數的數折作為簽約戶數。

這樣的差距已造成全國、大豐、新高雄、北都、數位天空等新進、跨區系統經營者開播迄今,平均每月每戶都須支付凱擘、全球及佳訊的授權費用,與既有經營區的原系統經營者有極大差異,而在競爭上有顯著的差別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委員們問了王鴻紳關於「頻道代理商、系統商的授權條件」、「頻道代理商、頻道商的授權條件」、「是否威脅頻道業者不德在其他地方上架」等問題,王鴻紳只是強調頻道代理商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是「商業慣例」,但日後會以處分內容與頻道商積極討論如何調整頻道授權條件與機制,配合NCC調處程序。

凱擘也發出聲明表示,期望各界能以更客觀、公正的角度看待產業長期累積下來所建立的市場秩序與規則。

翁表示,希望業者進行改善,讓產業朝正向循環發展,但若業者遲不改善,不排除廢止執照。由於公平會不只針對凱擘開罰,NCC表示將擴大調查範圍,以釐清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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