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綜合報導
Uber與Google自駕車公司Waymo之間訴訟案剪不斷理還亂,Uber近日宣稱,他們根本沒有取得Google Waymo所說的1.4萬份機密檔案,且Uber自身和Waymo的自駕技術「天差地遠」,沒必要竊取他人的技術。
【匯流新聞網】自駕車技術之爭!Google Waymo告上Uber Otto
Google母公司Alphabet自動駕駛汽車部門Waymo指控Uber旗下自駕車Otto侵犯了Waymo專利權。Waymo表示,Google前員工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聯合其他兩位Waymo員工,竊取了公司光達系統(LiDAR)以及電路板等超過14,000筆機密資料後,成立自駕車公司Otto,後來Otto以6.8億美元被Uber收購,Uber再將其技術用於自己的自駕車中。
對此,Uber表示自己是「被冤枉的」,Uber法律顧問Angela Padilla在聲明中指出,「根本沒有證據能證明存在著具有爭議的1.4萬份機密資料曾進入Uber的服務器,且我們的四鏡頭激光雷達顯然和他們的單鏡頭激光雷達不同。」
Waymo對此回應,Uber的說法非常不誠實,並表示要求法院介入是有明確事實依據的,在向內華達州提交的文件當中都可以證明Uber確實正在使用或計劃使用Waymo的自駕技術來提升自家相關產品,而美國地方法官William A. Alsup也表示,「42年來從未見過如此明顯的證據」,法官很有可能發布禁令,屆時Uber將不得使用有爭議的技術,直到案件解決為止。
Uber態度強硬地表示,自家的車輛可以避免車禍並挽救生命,Waymo的行為終將危害到公眾利益。
Waymo提出的這些指控可說是對Uber目前為止生存的最大威脅(比性騷擾醜聞或是近幾個月來的其他任何爭議都還重要),畢竟在快速變化的自駕車領域裡,儘管只是「暫時的」禁令都可能會對Uber造成巨大的傷害,因為它正試圖在技術領域中趕上Waymo以及其他自駕車公司,而科技公司如Google、蘋果,傳統汽車製造商如福特、通用,都正在搶占人才積極發展自駕車技術中。Uber近日屋漏偏逢連夜雨,與Waymo的專利之爭會如何落幕,成為眾公司關注的焦點。
消息來源:
The New York Times、WIRED、THE VERGE、cnet
▼Uber近來醜聞不斷▼
【匯流新聞網】Uber總裁辭職,突顯Uber內部可能有更大的問題
【財訊】Uber 執行長「踩著別人的腳趾前進」,卡拉尼克爭議四起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匯流筆陣】
CNEWS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CNEWS匯流新聞網:https://c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