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綜合報導
眾所皆知,Google與Facebook在數位廣告市場中一直在互相較勁,以至於人們可能忘了還有亞馬遜(Amazon)的存在。
【匯流新聞網】數位廣告市場前途看好,Google、Facebook相互較勁
數位廣告市場中,目前由Google佔了40.7%、Facebook佔了約19.7%,而亞馬遜則只佔了約2%左右。因此,當全球最大廣告集團WPP執行長Martin Sorrell以「沉睡的巨人」來形容亞馬遜時,引來了相當程度的關注。
去年9月,在Recode的一份調查中,Amazon正式超越Google,成為美國用戶在購物時首選的搜尋引擎,有超過55%的用戶會選擇Amazon進行線上購物,習慣先在上頭查看想要的商品規格及價格等資訊,相對的,在購物時選擇Google作為搜尋引擎的用戶,則從去年的34%下滑至28%,Amazon成為購物時的搜尋引擎成長比率大幅提升,在這方面打敗了Google及其他實體零售店網站。
【匯流新聞網】Google地位受威脅,Amazon成最大購物搜尋引擎
Google原本就不是一間電商公司,因此,沒有成為用戶們在購物時的搜尋引擎可能不是一件令人驚訝的事情。但事實上,雖Google並非電子商務的一員,但它的搜尋廣告卻是一大收入來源,因此,用戶若是習慣直接打開Amazon網站搜尋,那麼Google將會面臨搜尋廣告業務下滑的情形。
亞馬遜的廣告業務增長速度相當迅速。eMarketer預測,亞馬遜今年的全球廣告收入將突破10億美元,而Google和Facebook的收入分別為340億美元和150億美元;上個月,摩根士丹利向投資者發表的一項報告中更顯示,到了2018年,亞馬遜的廣告收入可能達到50億美元。
而亞馬遜的另一項優勢是,營銷商在亞馬遜網站上購買廣告、或者利用亞馬遜及其數據在網路上購買廣告,在過去幾年中,亞馬遜已經推出了幾款搜索廣告產品,包括產品展示廣告,人們搜索相關的產品圖片、文字之後,將其引導至Amazon產品頁面,讓他們可以直接購買產品,輔以廣大的用戶、會員群,以及上述「從搜尋到購買一氣呵成」的型態,成為了亞馬遜獨有的優勢。
中國科技媒體《36Kr》也指出了亞馬遜的劣勢,像是投放體系僵化、廣告購買體系較複雜、數據只能在該平台上使用等等,較為封閉。而Google的搜尋是讓有意消費的消費者主動找上廣告主;Facebook的形式則是讓廣告主找到潛在的消費群。
不過,現在說亞馬遜會成為Google與Facebook的威脅或許為之過早,因為無論從現有數據或者未來預測來看,亞馬遜暫時都無法對這兩位老大哥造成太大的傷害,但日後會有怎樣的發展,還是頗值得期待的。
消息來源:THE WALL STREET JOURNAL、THE STREET、BUSINESSI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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