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吃燒酒雞5年第2次酒駕罰12萬元 分期清償屏東分署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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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吃燒酒雞5年第2次酒駕罰12萬元 分期清償屏東分署
單親媽吃燒酒雞5年第2次酒駕罰12萬元 分期清償屏東分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些食物中含酒精成份,食用後千萬別駕駛交通工作,屏東一位陳姓單親媽媽去年1月間下班後與同事聚餐吃完燒酒雞,開著自用小貨車上路被警察攔獲,因陳女5年內第2次酒駕,遭屏東監理站開罰12萬元,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人員前往查封陳女名下機車時,陳女之母深明大義,命女兒到屏東分署分期繳清罰款。

屏東分署表示,陳女是5年內第2次酒駕,而遭屏東監理站開罰12萬元,她始終未繳納罰單,才遭移送行政執行。

過程中執行人員原清查女子名下原並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與所得,也無從核發扣薪命令,但執行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陳女還有1輛機車,於是在收案後火速到陳女的戶籍地現場執行,希望可以查封這輛機車拍賣抵償,但是當場並未尋獲,該名女子也剛好外出工作不在家,執行人員便將通知單交給陳女的母親希望代為轉達,她的母親深明大義表示會轉達女兒至分署處理。

陳姓單親媽果真在幾天後一次帶著9萬元現金來到分署繳款,表示自己單親要撫養一個小孩,在屠宰場的外包商處工作,月薪約2萬餘元,但因為疫情緣故收入比較不穩定,剩下的3萬元欠款希望能辦理分期。陳女從今年2月起由工作所得拿出部分款項每月依約按期繳納5000元,終於在7月將罰單全數繳清。執行人員並告誡陳女吃一頓燒酒雞的代價相當於6個月的薪水,非常不划算,請陳女也向親友宣導大家酒後不開車,共同尊重並保障用路人安全。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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