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演進,可以發現有許多節目已經不只在傳統電視才可以看到了,因為OTT產業的興起,許多新世代的觀眾已經習慣透過網路平台追劇、看電影,也因此OTT業者不但要搶內容,也要自製內容來與其他業者作區分。
文化部長鄭麗君日前赴立法院針對「政府如何因應OTT產業新發展趨勢」報告時表示,國內可參考歐盟機制,要求境外OTT業者至少提供20%在地節目,並且提撥20%營收投入產製在地內容,藉以提高和保障本土產製比率。
鄭麗君也提到,台灣OTT產業的市場公平競爭、在地文化內容節目產製,以及節目版權維護問題等,是台灣OTT與境外OTT產業競爭的重要關鍵,文化部將透過NCC監輔平台的機制,共同探討台灣OTT治理機制,達到公平競爭。
台灣OTT市場近期相當熱鬧,不僅有串流影音龍頭Netflix與中國愛奇藝相繼進軍台灣,還有HTC投資的CATCHPLAY On Demand、KKBOX旗下的KKTV、雅虎奇摩影音的Yahoo TV、LiTV、CHOCO TV以及電信業者與衛星頻道業者提供的OTT服務。
觀眾的選擇相當多,但是要真的吸引觀眾收看,內容就是一大關鍵因素,不管是美國、中國或台灣OTT業者皆投入大量資源,提升內容服務,除了買下超夯戲劇的版權之外,也要嘗試自製內容,才能與其他業者產生差異性。
Netflix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於2013年推出的第一部原創影集《紙牌屋》在該平台上播出後廣受好評,叫好又叫座!甚至入圍美國艾美獎、金球獎多項大獎,女主角更因演出此劇成為第一位以網路影集贏得全球獎最佳劇情類劇集女主角的演員。
台灣OTT業者當然也將以此做為目標,如果只靠收購版權來充內容是無法滿足觀眾的,因此部分業者已經投入資金自製內容作出屬於自己的特色,來與其他競爭對手相抗衡。
立委蘇巧慧針對OTT產製內容問及台灣是否比照美國艾美獎,將OTT網路節目納入金鐘獎。對此,鄭麗君回應,文化部已經在思考這個問題,包括金曲獎在內,考慮擴大數位化發行的報名資格,未來這類數位新形態發行的作品,也可望能報名金鐘獎與金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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