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1月18日附附款有條件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不過台灣大哥大認為NCC頻譜附款違反行政程序法,向台北高等法院對NCC提起行政訴訟。對此,NCC回應,尊重業者提出行政救濟的權利。
根據NCC通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兩案附款,有提到業者應繳回、轉讓、交換等3選項改正超標頻寬。不過台灣大認為,NCC頻譜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NCC提起行政訴訟。
台灣大哥大指出,會提出行政訴訟,主要是董事對合併案頻譜附款提出疑慮。因為NCC要求「新台灣大」無償自主繳回重金標得的頻譜,卻對同樣在3GHz以下超頻的中華電信,以及遠傳電信雖同意繳回部分後仍超標的頻譜准予保留,法源依據何在。
對此,NCC發言人翁柏宗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尊重業者提行政救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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