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平常外出購物時,店家都會提供塑膠袋,隨手一提十分方便,久而久之我們就習慣了「它」的存在,但同時也對地球環境造成很大負擔。因此,取而代之的「綠色塑膠」就出現了,號稱可以分解於自然環境中,對環境危害較小,結果消基會卻踢爆:「有7成是假的」。
消基會今(2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其市售垃圾袋及付費或通路提供使用的塑膠袋,14件僅4件可被分解,其餘只是「裂解」變成小碎片,卻標示「可分解」等用詞,呼籲政府應該明確規範。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解釋,真正可分解的塑膠會分解成水、二氧化碳或是甲烷,成分多為酯類、聚乳酸,或是添加澱粉,若是使用石油提煉的4P塑膠,像是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S),即使標榜添加玉米澱粉,頂多只會分解成「小碎片」,並不會完全分解。
消基會強調並非要政府開罰,而是希望能夠明確規範「可分解」標示的使用,以免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助長塑膠垃圾。對此,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顏瑞錫表示,針對標示用詞部分必須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做規範。
環保署日前已公告,從2018年起將擴大「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範圍,對象新增7大類共約7萬家業者,包括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規定其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
凌永健表示,在今年1月世界經濟論壇上,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指出,全球每年有多達95%的「一次性」塑膠包裝材料,每年約有800萬公噸的塑膠垃圾流入海洋,估計到2050年,全球海洋中塑膠的重量將會超過魚類。
塑膠垃圾的問題不能再被漠視,雖然政府目前並未強制規定禁止使用塑膠袋,而是以付費制度規範,如果我們自己能從日常生活做起,養成垃圾減量的好習慣,響應環保這件事其實一點都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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