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仲誆投資柬埔寨房產騙前中姐判刑1年6月 21世紀:離職後個人行為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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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仲誆投資柬埔寨房產騙前中姐判刑1年6月 21世紀:離職後個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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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仲誆投資柬埔寨房產騙前中姐判刑1年6月 21世紀:離職後個人行為

CNEWS匯流新聞網編輯部/綜合報導

曾經在台灣很夯的柬埔寨房地產投資,竟成房仲誆騙工具,104年間曾任職21世紀之黃姓房仲,於離開該公司之職務後,結識前中國小姐的高姓女子夫婦,並佯稱投資柬埔寨興建中的預售屋,日後可將房屋出租他人獲利,又稱台北法拍屋可賺價差及二手車出口生意,不料,這些都是黃姓房仲騙人話術,前後造成高姓前中姐500多萬元損失,士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6月。可上訴。

法院就2次偽造文書犯行判處黃姓房仲各徒刑10月,詐欺取財犯行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由於偽造文書部分不能易科罰金,合併應執行徒刑1年6月。

高姓女子曾參賽中國小姐並獲亞軍,之後攻讀醫學生物科技取得碩士學位,現為專業營養師。她與夫婿因有意投資房地產,因而結識大直地區經營21世紀房仲公司的黃姓房仲。

判決指出,黃某在104年間向高女夫婦佯稱,可受託仲介購買目前正在興建中的柬埔寨「La Vie Residences」15樓預售屋,日後可將房屋出租他人獲利,高女陷於錯誤同意投資,並於105年10月29日付給黃某訂金5000美元,為取信高女,黃某偽造了「YUEN DEVELOPMENT Co.,Ltd」公司名義出售柬埔寨預售屋給高女的空白不實買賣合約,待高女簽名後,又去偽刻「YUEN DEVELOPMENT Co.,Ltd」印章及「袁大為律師見證用章」印章各1枚,用印在偽造的買賣合約後,讓高女誤認柬埔寨預售屋買賣合約已經成立,接續於105年11月21日及106年2月7日、5月12日,各匯款美金4萬5648元、3376元、3萬3766元到黃某帳戶,後來高女查證發現律師見證章及簽名均非袁大為律師所為,始知受騙。

除了海外房地產投資騙局,黃姓房仲還向高女夫婦佯稱,「台北ONE(京都大觀)建案」有多戶房屋因債務問題即將法拍,山水資產管理公司正與債權銀行進行協商,可以統標方式代為投標,且市價每坪為60萬元出頭,但法拍屋價格每坪僅需50萬元;可與高女各出一半合標。

高女夫婦被誆騙,同意高女夫婿自己投標一戶,高女與黃某合標一戶;為取信高女,黃某又偽造山水資產公司的購買同意書2份,交給高女夫婦簽名後,再盜刻山水資產公司大小章各1枚,蓋在購買同意書上交給高女夫婦,並收取高女夫婦面額93萬3500元的支票2張、93萬5000元的支票1張,還交付假收據,直到110年間黃某兌現支票,卻沒有完成建物承購及退款,高女夫婦向山水資產公司查詢,始知受騙。

黃某在105年間還向高女佯稱可以代她執行自台灣出口二手車至柬埔寨銷售及租賃業務,不過,黃自108年後即未再出口二手車到柬埔寨,且已無意再繼續接受委託代為拓展海外二手車買賣及租賃業務,卻向高女誆稱先前所為海外二手車買賣及租賃業務尚有盈餘93萬元,可再加碼40萬元繼續投資二手車買賣及租賃,高女聽從黃某的「建議」又加碼40萬元,直到房產投資騙局被拆穿,高女追查下才發現上當。

黃某在偵查中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黃某因經營房屋仲介公司而結識欲投資房地產的高女夫婦,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利用高女夫婦的信賴,多次詐取金錢,不但造成高女夫婦不小的財產損失,更對「YUEN DEVELOPMENT Co.,Ltd」公司、山水資產管理公司造成損害,黃某雖有悔意,但未與被害人和解賠償,將其判刑1年6月。

對此,21世紀不動產回應表示,經查閱加盟契約顯示,黃姓房仲為103年7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該加盟店契約之保證人,且黃時任店長一職,並非形式或實質之加盟經營者,並已於104年9月25日離職。

按判決所載,本案件有訂約之意思表示時(交付訂金美金5000元),是在105年10月30,所以已距離黃睿杰離職時間長達一年以上,判決內事件發生時黃姓房仲早已非21世紀不動產體系之人員。又黃某104年間所任職之加盟店於總部記錄顯示當時並未販售任何海外物件,販售柬埔寨「La Vie Residences」預售案實屬黃某之個人行為。

黃某個人行為已造成品牌商譽損害,本公司強烈譴責此種濫用商標、損害消費者權益及品牌商譽之行為。

21世紀不動產一直以來秉持著為所有買屋賣屋民眾提供121%卓越服務的精神,未來也會善盡監督責任,督導品牌旗下加盟店及從業人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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