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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配偶找藉口不願返家,你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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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

有位男子與一名印尼籍的妻子結婚四年多,妻子突然表示自己與前夫生的女兒要結婚了,她希望能陪女兒返鄉結婚,男子對此表示支持,結果讓他沒想到的是,妻子返鄉後就沒再回來了,一去就是八年,過程中他也有嘗試聯繫挽回妻子,但妻子卻直接表明沒有要返回台灣的意願,這樣的回覆讓他感到心碎,最終選擇向法院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傷心的婚姻。

其實像是這樣雙方已經長期分開,期間近乎完全失聯,妻子有向丈夫表示不願意再回來,從這種種情況就能判斷出妻子已經沒有想要繼續維持這段婚姻的意願了,而這樣的情況就會適用我們常常提到的「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雖然從頭到尾兩人都沒有口出惡言或是有任何暴力行為,然而在行為上就能夠很明顯看出妻子對於這段婚姻是毫無留戀的,用陪女兒返鄉出嫁這件事離開或許很正常,然而離開後就沒有主動聯繫無聲無息,好不容易聯繫上,詢問是否要回來時,卻直接表示拒絕,這樣的行為本身就能夠去認定說妻子無心維繫這段婚姻了,因此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也是順利成功,結束這段婚姻。

其實這種結婚後就找藉口離家,並且沒有再回來的情況並不是少數案例,以往也有過不少這種情形發生,而通常在這種情況發生時,被離開的一方多半會先選擇等待,希望對方回心轉意,而在數個月甚至數年後,對方依舊沒有回來,或是向前面的案例一樣表達出不願意回來甚至是想離婚的想法,才會選擇接受這樣難過的事實,並心碎地向法院訴請離婚。

或許當初覺得發現不適合就能夠盡早去解決,這樣也能較早讓彼此都有更好的未來與發展空間,對於兩人而言也都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去過各自的生活,不用一直被這段無意義的婚姻給綁住,對於這段婚姻沒有想要繼續的念頭,其實是可以說出來與對方談的,假如只是這樣找個藉口就消失,不僅雙方在法律上還是會有夫妻關係,你也會因此繼續被這樣的關係束縛,不如趁早協商分開,對你以及對方來說都會是比較好的選項,不僅不會浪費彼此的青春,也不會因此陷入長期的痛苦。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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