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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夫妻不和就能外遇?配偶一樣能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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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夫妻不和就能外遇?配偶一樣能提告求償!

黃靖芸/律師

夫妻感情不好就能外遇嗎?有位醫師隱瞞自己已婚的身分去與一名護理師交往同居,兩人也會在公眾場合親吻摟抱,而這樣高調的行為也自然被妻子得知,直接對醫師丈夫及護理師小三提告,然而,因為丈夫隱瞞已婚的關係,所以與她交往的護理師是不知情的,最後被認定不算侵害配偶權,不過身為丈夫的醫師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儘管他表示自己是因為受到妻子冷暴力,兩人感情不睦,只是因為扶養費問題所以尚未離婚,因此認為自己的外遇行為是合理的。

不過實際上這位醫師的行為一樣會成立侵害配偶權,或許有人會覺得,丈夫有在婚姻當中受到冷暴力,或是與妻子長期感情不睦,既然兩人關係這麼差都沒在接觸,基本上就像是離婚一樣,為什麼丈夫不能夠去尋找新的另一半,為自己的未來打算呢?

因為在婚姻中其實夫妻都擔負著對婚姻及另一半的忠誠,因此若是真的無法繼續現階段的婚姻生活,雙方就可以協議離婚,假如真的無法協議出結果,就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在雙方都確定處理完離婚及子女等事項後,再來尋找下一段感情才會是比較好的方式,假如只是因為雙方感情不好,無法協議出結果就選擇外遇,這樣的行為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侵害配偶權,被外遇的妻子卻實是可以向丈夫與小三求償的,只不過上述案例的小三是誤以為對方單身所以才會交往,而這點就會讓她變成不算是侵害配偶權。

不過律師也要提醒疑點,案例中的醫師有提到妻子對自己實施冷暴力,冷暴力其實並不是少見的情況,甚至有的人其實就身在冷暴力之中卻沒有察覺,基本上像是故意不跟你說、刻意忽視你、故意對你態度不友善,這種情況或許不是直接地對你造成傷害,然而在這些行為的長期影響下,對受害的一方其實會造成很大的精神創傷,這樣的傷害絕不亞於肢體暴力,因此若是遇到這種情況時,也要懂得保護自己,可以盡力去蒐證並提起離婚訴訟,讓你能夠在最正確的方式下脫離這種痛苦的環境,否則時間越長,對你精神的影響就可能會越來越嚴重,及時脫離這種生活,才是對你自己最好的選擇。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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