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台灣寬頻通訊(TBC)等旗下系統台斷訊民視新聞台後,今(10)日三度喊話並呼籲民視出席協商會議。TBC再度聲明表示,TBC已具函邀請民視明天再度協商,誠懇邀請民視出席協商會議,雙方是商業機制協商,盼民視能正視「民視新聞台」單一頻道授權的問題,並在協商會議正式商議。
針對民視公司7日缺席TBC邀請的協商會議後,同樣地,民視也缺席今天下午的協商會,TBC對於民視屢屢缺席並頻頻對外發出聲明稿,或以新聞抨擊TBC的做法,對於善意邀請卻沒有得到對等的回應,TBC深表遺憾。
針對民視前天發出的聲明稿聲稱「民視新聞從未要求捆綁銷售頻道。」TBC駁斥指出,民視所述並非事實,民視公司在去年12月25日發出的「民視(董)字第2017122501號」函文中明白寫出:「民視新聞台」、「民視第一台」及「民視台灣台」等三頻道採共同授權方式,且三頻道皆需放到指定頻道號碼,未經民視另外的書面同意,不得變更。
此外,TBC也說,民視要求三頻道共同播送權利之授權費用,將以系統經營者收視戶數為計價單位,每月、每戶新台幣2元 (函廣告附買回)計算總價(5%營業稅內含)。
針對民視聲稱有提供臨時授權,TBC說明,直至昨日上午,TBC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列席備詢時,NCC委員當場轉交一份民視公司在4月26日由民視董事長郭倍宏簽署的聲明書。
聲明書內容指出,「為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及遵守NCC長官指示,民視家族四頻道絕對不斷訊。雖然凱擘或台灣寬頻等系統業者不願與民視簽訂合理之授權合約,若NCC長官為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並指示播送民視家族4頻道,民視完全尊重NCC長官的決定。」
TBC重申,民視的聲明書並非正式合法授權,若民視有誠意商談授權合約,應直接載明授權,不應以此含糊不明的文字遮遮掩掩,且不正式發函告知系統業者。
TBC強調,若如民視所說已開出單獨銷售民視新聞台單一頻道的報價,而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兩個頻道係屬附帶,並未額外收授權金,但是民視所謂的「個別單價」與「套裝價格」均為每戶每月2元,此報價方式在客觀上足以遏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選擇購買單一頻道節目的意願,迫使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購買套裝頻道節目,可能構成強制搭售頻道節目行為,這種行為有限制競爭之虞者。
TBC表示,根據104年4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有線電視相關事業的規範說明會的會議資料中明確指出,此行為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規定:「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面對NCC裁罰TBC每一個系統台罰緩新台幣66萬元,TBC感到憤怒不平,TBC說,NCC明知民視並未正式授權,卻採取行政處罰強制要求TBC播送未授權的頻道。
針對NCC昨天在記者會中表示:「侵害著作權不可做為停止播放的理由」,TBC強調,對於NCC此種說法及作法,TBC感到極度震驚與不解,NCC身為主管機關明知民視未依法正式授權,卻要求TBC播放頻道,難道是要TBC違法侵權?
TBC指出,NCC身為主管機關握有公權力,卻無法命令民視發出臨時授權給TBC,TBC只是一般民間業者,並無任何公權力,如何能促使民視發出授權。TBC再次呼籲並誠懇邀請民視務必出席明天的協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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