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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台灣人的罪與罰 因與果
【投書】台灣人的罪與罰 因與果

程又欣/  退休族

近日觀看網路直播節目,當中有兩個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一個在美國的女孩,跨海控訴他的父親在太極門練氣功,在無具體罪證之下,遭檢察官羈押長達四個月,家中被搜索,他父親原為知名企業的財務長,但因為監察官的羈押,與負面新聞報導因而導致信用破產,擔任公職的母親也被迫提前退休,姊妹兩人帶著破碎的心,逃離台灣分往美國與法國,多年後,她的父親終於得到清白,父親遭檢察官非法羈押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她哽咽的說,任何賠償都彌補不了一家人在該事件所遭受的傷害與痛苦。

另一個故事是,新竹市田雅芳議員,在第一次當選市議員後,遭落選者指控她於競選時有不實文宣傳播,而遭以違反選罷法解職。然從判決書得知,她確實是經由國民黨黃國新之黨部提名,競選文宣也是經過該黨部同意,但竹市黨部因對提名持不同意見,除了未將黃國新黨部提名人選送交黨中央外,亦對田雅芳提出有文宣違紀之說法。

但田雅芳從未獲中央有違紀通知,且更受到黨中央人士出面助選,其認定文宣疑義乃市黨部單方面意見。未料,選舉結果出爐,年僅23歲首次參選的田雅芳,以43票之差擊敗連任六屆之徐姓議員後,便遭該落選議員以「意圖使他人不當選」之訴提起該訴訟。

田雅芳先在地檢署獲不起訴處分,雖落選者提出再議,該案仍在一審獲判無罪,然未料在無新事證下,訴訟竟於二審時逆轉,該法官因將田雅芳判處有「褫奪公權一年」之刑罰,為此;田雅芳因而遭到解除議員資格。田雅芳表示,遭受被誣賴判刑的冤屈,其不單是存在內心的痛苦,還會被貼上有罪的標籤,更在每一次選舉就會被對手拿出來抹黑一遍。

令人民痛苦難伸的不只有司法入罪於無辜之人,更糟糕的是,當司法成為整肅異己的利器時,這些擴權、違法的執法者,對人民權益造成傷害,不僅不會受到懲處,甚至還會升官,這對受害人傷害更是無以復加。

不僅如此,台灣擁有「駕駛罰單世界第一」的惡名,台灣人真的是世界最不守交通規矩嗎?其實不然,主因在獨特的檢舉制度,請執政者捫心自問,開罰單是為了人民的安全,還是為了錢?不僅如此,根據法務部統計,2020年一年新增欠稅欠費遭強制執行案件1431萬件,2021再新增1274萬件,強制執行案件與人口比例高達50%,這像話嗎?從制度設計看出執政心態的偏差,不僅讓台灣人活得很沒尊嚴,也讓民怨沖天,人民的心情壟罩在陰霾之中。

常有人問,你相信因果輪迴嗎?在我來看,種因得果是再科學不過的事,近日網友討論,為何台灣自303大停電之後,停電事件就如星星野火難以撲滅,火災事故更多,連颱風與疫情也開始蠢蠢欲動,這些是上天給台灣人的警示嗎?

印度神童阿南徳不僅提供災難預言,在他所提供的對策之中,也可以看到信仰與行善的元素,因此,在面臨惡化的國際情勢,與已經淹到家門的災禍,我們是否真的應該多一點善心與良心呢?

新聞照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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