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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公門好修行?檢長首重操守品格
【投書】公門好修行?檢長首重操守品格

呂政懿/金融業高級主管

根據報載,法務部為了配合年底查賄與肅貪,決定一併把今年檢察長異動時程從七月提前到五月,負責遴選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6日開會討論入圍名單,共舉薦12人從中遴定6人出任檢察長,正式名單訂於13日公布。檢察官的職權,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即開始實施偵查。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所謂提起公訴,就是檢察官向法院請求處罰被告的訴訟行為,所以檢察官必須擁有良好的操守與品格。而檢察長的職責可以指揮檢察官,權力更大,對於檢察長之遴選,更要注意其品德操守。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積極為國家追討欠債及罰鍰,為什麼會被稱為「合法討債公司」?執行署聲稱為加強對惡意不繳納欠款的滯欠大戶催討,運用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法,自20201月至202111月底止,共聲請拘提545人,有57名滯欠大戶遭聲請管收獲准,因執行管收追回欠款17123萬餘元。除了嚴刑竣罰,機關首長也是需要有相當的作為,執行署署長林慶宗與前副署長陳盈錦,都是來自檢察體系,雷厲風行加上善用媒體推波助瀾,收穫很難不豐碩。

通常每個人的行為都來自於習性,然而公權力的濫用也通常來自於慣例,當然也有拿出看家本領求表現。數度引起爭議身兼執行署發言人的前副署長陳盈錦,就是位很會善用看家本領的首長,多次為了達成執行成果,提供媒體不實資訊、發布新聞帶風向誤導社會大眾,以「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溫暖形象呈現在大眾面前,實際上卻是掩蓋公權力違反正當程序、違反比例原則、違法強行拍賣人民財產。在疫情嚴竣的這幾年就接二連三,如基隆陳青旭未收通知祖厝卻遭違法拍賣、苗栗50筆土地遭違法強行拍賣、竹北愛心志工平和舉牌提問執行官領多少獎金等,在武器不對等的情況下,人民不但處於弱勢還要遭到輿論霸凌,更慘的是眼睜睜看著公權力濫權違法、強奪民產。

此次檢察長遴選12人的名單中,驚覺陳盈錦檢察官大名赫然在列!由於過往劣跡斑斑,實是令人擔憂陳檢察官若被遴選勝任檢察長,指揮調度檢察官偵辦案件,是否會依以往的習性或慣例,濫用公權力,造成更多不公不義的案件紛紛出爐?筆者以為檢察長的品德操守至關重要,而陳盈錦檢察官能否當此大任,委實值得商榷!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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