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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超徵還民」新加坡能 台灣為何不能?
【投書】「超徵還民」新加坡能 台灣為何不能?

莫凡/外商經理人

日前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受到全球不穩定因子影響,各國相繼出現通膨和物價波動的問題,也讓普通受薪階級大喊吃不消。新加坡政府宣布撥出15億新幣(約新台幣336億元)的特別經費,作為補貼民眾生活費、交通出行津貼之用,預計有250萬成年居民能受益,平均每人能拿到500元新加坡幣(約新台幣11,393元)的補貼,替民眾稍微減輕通膨和高物價帶來的壓力。無獨有偶,近期加州從今年980億元預算盈餘中,撥出95億元作為中產階級退稅基金,協助加州人度過目前嚴重的通貨膨漲。在許多民主國家,超徵還民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正所謂:「取之於民還之於民」。

反觀台灣,財政部長蘇建榮於10/13曾表示,今年整體來看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有可能超過預算數4000億元,與去年相當。立委賴士葆問及超徵款是否要還稅於民,蘇健榮卻說這不是他的權限。多年前,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就已經提出超徵還民的主張,但總是被執政者以還國債等理由搪塞,但國債鐘數字仍然在6兆元上下徘徊,意即今年新生兒一出生即背債約25萬元。總超徵金額及國債雙高下,不禁令人質疑,國外是為民興利,而台灣卻是與民爭利? 2020年超徵830億元、2021年超徵4000多億元,年年超徵是政府數字管理失靈,抑或另有隱情?而這些超徵來的錢雖然列入國庫裡,但卻未編列在總預算,等於這些款項花去哪裡,完全不用受立法院監督,財政部任意移用、調度,不用向外界交代,對於這樣的財政紀律,還能得到多少人民的信任?

新冠疫情、通膨致使台灣經濟不振,但近年的超徵金額卻令人咋舌,這其中又有多少是來自公權力的不當行使?台灣自詡為民主燈塔,但法稅制度不公不義,一條龍作業,國稅局違法開單,行政法院當門神,執行署充當打手,對人民的痛苦置若罔聞,這樣的「搶錢國家隊」還能聽到人民的冤苦嗎?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曾表示「超徵是違法、不當得利,超徵還民是民主國家的誠信」。2008年蔡英文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帶動黨團大力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在近兩年稅收超徵情況下,將超徵退還人民,前行政院長賴清德、立委柯建銘、謝長廷、涂醒哲等人當時也都表示相同看法。期盼小英總統能在行將屆滿的任期中,信守昔日的政治承諾「超徵還民」,導正超徵惡習,制約暴走的公權力,還給人民一個稅制清明的賦稅環境!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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