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排審《公民投票法》,朝野達成協議,將公投年齡降至18歲、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將全國性公投主管機關訂為中央選舉委員會、通過門檻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總選舉人數的1/4即為通過,公投遇選舉應同日舉行,避免浪費社會資源等。
不過,「領土變更複決」卻因朝野爭論不斷未能凝聚共識,藍委黃昭順上午表示支持,「國民黨選舉輸了,願從善如流,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但在下午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楊鎮浯簽署了親民黨團所提修正動議,將領土變更複決排除在公投法外;親民黨強烈反對這項修法,認為憲法增修條文已有相關規範,不需特別列於公投法中;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主張納入,最後民進黨提出修正動議,將條文修正為,領土變更案複決回歸《憲法增修條文》,不列入全國性公投適用項目,但仍需政治協商;另外「兩岸政治協商協議」則確定刪除,交由《兩岸監督條例》處理。
《中國時報》報導,中、台關係急凍,涉及領土主權之議題異常敏感,國民黨團態度「急轉彎」,似「有意逼民進黨團表態」;藍委賴士葆、黃昭順一早表態支持將「領土變更」納入公投項目;但黨團總召廖國棟下午卻說只要涉及全國議題,尤其是國土、國號變更,國民黨根本上堅決反對,更不用說提案,國民黨的立場就是堅持不碰憲政議題。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痛批,兩大黨都是「髮夾彎」,民進黨有執政包袱,還可以理解其對領土變更態度「趨於保留」,國民黨卻「連底線都放棄」。
《美麗島電子報》報導,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表示,憲法針對修憲案之複決、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本來就有規定,但這不代表是不能公投的,所以這次很明確地放進第2條中,憲法相關規定之外的執行程序,就照公投法來走,「就不會落入意識形態的政治對決」,而是透過修法把憲法與法律層次明確化。
針對兩岸政治協商協議,趙天麟表示,公投法是在規範全體性的,如果納入兩岸協議的話,未來可能不同法律、不同價值就一直增列,「這樣會增列不完」,所以若必須針對兩岸政治協議特別處理,就回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的時候,再專門針對兩岸「政治協議」來定義,到時候處理會比較聚焦。
對於領土變更案複決回歸《憲法增修條文》,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公投『領土變更』什麼時候變成見不得人?」他說,台灣大部分民眾都認為,憲法中關於「固有疆域」的寫法可笑至極,也明白總有一天要面對這個問題,但政治人物卻比民眾還抱持鴕鳥心態,「可謂政治格局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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