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被封為「Uber條款」的《公路法》修正案於1月6日正式上路,交通部重申「保障合法、取締非法」,要求Uber「納管、納稅、納保」的立場不變。面對政府無情的打壓,Uber態度軟化,並釋出善意表示願與政府、計程車業者合作,預計於2月推出「UberTAXI」服務。
對此,交通部回應,樂見Uber與合法計程車駕駛合作,但不允許「合法掩護非法」的行為,強制取締的立場仍不變,並於今(2)日寄出11張處分書,除了依《公路法》開罰外將勒令歇業,並同步行文台北市商業處執法。
交通部解釋,Uber在台違法營業四年,已經對該公司開出513張罰單,裁罰金額共計7325萬元,並修法將「勒令停業」文字修正為「勒令歇業」,符合公司法歇業規定。
路政司長林繼國強調,交通部公路總局勒令Uber歇業的是汽車運輸業,但由於Uber來台未依法申請經營汽車運輸業,所以公路總局會同步函文台北市商業處,請商業處依法撤銷Uber的營業執照。
對此,Uber台灣正式宣布,經重新思考路徑,將於2/10起暫停車輛分享服務。
Uber於官方網站上公告:
「我們持續聽取台灣政府和民眾的意見,以期政府能為實現台灣車輛分享經濟找到路徑;我們已經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我們確立與在地權威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我們多次分享國外成功制定車輛分享經濟法規案例,以及提出與計程車業者合作的努力;我們承諾願意與在地計程車業者合作。
然而,政府日漸遠離擁抱創新和21世紀交通與運輸趨勢。Uber 合作駕駛辛勤工作,而且是普通市民,卻因為提供乘客安全的搭乘服務而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我們也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在此困境之下,我們相信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因此,我們在此宣布將於下週五,2月10日起暫停 Uber 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希冀能重啓和政府的對話,在蔡總統領導之下,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這是很艱難的決定,我們也瞭解這對合作駕駛和乘客的衝擊。在此對他們一直以來的支持表達衷心感謝。希望在可見的未來,再度以創新科技服務他們,服務台灣。」
Uber 台灣團隊
Uber台灣表示,過去主管機關皆認定Uber服務屬違法,所以才會先暫停車輛分享模式,讓雙方能夠有良善的機會進行溝通,至於UberTAXI恐怕是「胎死腹中」了,而UberEATS則仍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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