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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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配合教育部政策,高中職學生自113學年度起,每位學生每學期均有3日身心調適假可申請。為了讓北市學生理解身心調適假相關規定,並提供學生評估身心狀況是否需要休息充電,特別設計「身心調適假關懷小卡」供學校印製使用,除了提醒學生身心調適假相關注意事項外,亦提供學生四個簡單的自我檢核項目,以期正確運用身心調適假,達成身心調適假設立初衷。

依教育部所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身心調適假每次以「半日」或「全日」為申請單位,申請身心調適假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明,但學生申請前應先行取得家長同意,學校亦將定期提供輔導單位掌握學生請假情形,及早追蹤學生身心狀況,同時讓學生察覺自我情緒、自我調適,在繁忙的校園生活中,能偶有調整情緒的時間。

北市教育局重視學生心理健康,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臺北市立大學即增設心理健康假;高中職部分本市大直高中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參與教育部身心調適假試辦計畫,在經過一學期試辦後,參考學校試辦的經驗,製作了「身心調適假關懷小卡」,於小卡正面提醒學生身心調適假請假規則,並於小卡背面,以「我感到情緒嚴重低落、疲倦」、「我感到課業壓力過重、喘不過氣」、「我覺得被同儕孤立或排擠,心情低落」、「我對未來感到徬徨,需要重整思緒」簡單的自我檢核項目,讓學生正視並察覺自己情緒低落的具體原因,且確認自己並不是為了享樂或逃避而請假,並提醒定期評量期間不得請身心調適假,一旦請身心調適假則無法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