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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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 記者張奕承/綜合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本市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3年10月共計抽驗51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9件產品不符規定(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香菜」6件;「青蔥」、「青江菜」、「紅鳳菜」、「木瓜」、「白蘿蔔」各2件;「百香果」、「辣椒」、「茄子」各1件,各檢出1-4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均屬高風險農產品。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