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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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 記者張奕承/綜合報導

社會局於11月15日第一次接獲當事人透過市府內部員工網路管道申訴,申訴內容大意為工作內容分配不公及執勤時數疑義,未提及職場霸凌及相關內容。社會局於收到申訴案件後立即啟動相關程序,並訪談當事人,且依對方需求意願,安排訪談時間以及安排關懷小組介入續處。

本案社會局已於11月19日依當事人意願安排於11月22日早上進行溝通,未料11月21日訪談前一天受媒體報載為職場霸凌事件,針對此事,本局將於訪談後,依當事人意願,續依本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規定辦理。至於當事人與主管工作業務接觸方面,也將依訪談,依據討論有所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