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通過未來3年電信資費價格上限管制,兼顧消費者權益及產業投資誘因。NCC表示,今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電信資費價格上限制(俗稱X值),將採取零售與批發服務差異化管制,創造政策誘因,鼓勵網路布建。
NCC表示,這次調整是以中間批發價格調降為重點,透過中間批發價格調降,可以間接引導零售價格的下降,帶動服務競爭,有助於降低市場參進,讓電信或資訊業者皆得以租用更便宜電路及互連頻寬,組合出各種數位經濟的創新服務,活絡產業的創意發展。
至於零售價格管制方面,NCC強調,僅限縮於調降市內、長途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所提供的xDSL電路月租費,以使一般的消費者能夠享有更優惠價格的上網服務。
另外,NCC說,透過零售與批發服務差別性的調降電信資費價格的管制作為,除了可鼓勵電信業者持續投入光纖布建外,政府並藉由經濟誘因,引導現行使用低速率ADSL寬頻上網用戶,升級至高速率光纖寬頻上網服務,帶動數位經濟所需的高速寬頻服務。
NCC進一步說,這次通過的調整係數案,將從今年4月1日起連續3年(106年至109年)調降電信費用,針對市內、長途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調降其所提供零售服務的xDSL電路月租費,調整係數為3.19%;其它含市內、長途數據電路、網際網路互連頻寬雙方互連費用等5項批發服務,調整係數為5.1749%。
NCC說明,至於高速率的零售光纖服務費用則不調降,以提供適度誘因鼓勵業者持續布建及推廣,但也不得調漲,其他批發及零售服務(含ADSL電路月租費)則凍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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