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近日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運作停擺的爭議,有媒體指出,前主委陳耀祥在卸任前對《組織法》第10條第3項的解釋,造成NCC無法正常召開會議,導致機關運作空轉。對此,NCC今日發表聲明澄清,強調其對「委員總額」的解釋符合立法原意,並非單一委員所能獨斷決定。
NCC指出,《組織法》明文規定,委員會為合議制機關,組成需具備專業、多元特性,委員必須具備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並依其專業分工獨立行使職權。第10條第3項規定:「委員會議之決議,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其中所稱「委員總額」指的是全體委員的總額,而非當前在任委員的數量。
NCC進一步解釋,立法之初,行政院提出的草案明確規定會議決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並在立法院審查過程中確立了此解釋。NCC強調,此解釋自創會以來,一直是合法召開會議的依據,並非外界所謂的錯誤解釋。
此外,NCC指出,問題的根源在於立法院未及時審查行政院提名的委員名單,導致目前委員人數不足,無法達到開會的法定人數門檻。這一問題使得NCC無法正常進行決策,並造成超過104項業務無法推動。
NCC現任委員王正嘉在社群媒體上也發表聲明,強烈反駁外界指責,認為NCC的問題並非由單一委員解釋錯誤所致,而是立法院未及時審議新任委員人選所引發的。王正嘉表示,若按照現行解釋,NCC的運作無法合法啟動,這一情況令人深感遺憾。
NCC強調,作為一個合議制機關,其運作依賴專業、多元的委員會組成,並將繼續秉持法定解釋原則辦理各項業務。NCC呼籲立法院能儘速審議委員名單,恢復委員會正常運作,以便有效推動相關政策與業務,保障國內通訊傳播產業的穩定發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