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顧海/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布,將訂於 5 月 27 日週五下午 2 時,舉辦「行動電話業務2G終止營業及執行措施公開說明會」,針對 2G 特許執照於 2017 年 6 月 30 日結束做進一步說明。
針對行動電話業務2G特許執照有效期間至民國 106 年(2017)6 月 30 日止,NCC 解釋,為接續 2G 系統滿足民眾對行動通信服務需求,政府於民國 90 年即完成規劃並開放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簡稱3G)、102 年與 104 年更兩度釋出行動寬頻業務(簡稱4G)頻率及執照,期提供民眾更好更多樣化行動通訊服務。
為避免 2G 網路系統於其法令屆期時驟然停止造成民怨,因此,如何於 2G 特許執照屆期前,在「零衝擊、無爭議」原則下,達成「服務完全移轉」及「系統正式退場」政策目標,將是未來 1 年中,政府、業者及使用者間的重要課題,將公開徵詢各界意見,凝聚共識,作為未來訂定相關作為參考。
台灣2G執照在1997年2月正式民營化,除了本土電信龍頭中華電信取得營業許可之外,另開放兩張全區執照和六張分區執照,原訂使用期限到2013年10月。在2G營運期間,主管機關陸續進行3G與4G的釋照作業。
但2G技術成熟後大量用戶使用,導致3G商轉後的獲利時間延後,政府因此在2010年決定延後2G執照使用期限到2017年6月底,此舉也導致2013年4G執照競標時,部分頻段的得標業者要等到2G執照到期時才能使用。
NCC表示,3G執照到期之後不會延期,時間到就會收回執照與頻段,進行下一階段拍賣。
全台灣2G用戶直到去年還有百萬用戶,業者擔心2G釘子戶退場不易,推動多項優惠,NCC主委石世豪更形容近一年要啟動拔釘方案。
新聞照來源 blog.commscopetrain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