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珍綺「運動原鄉」政見 主張完善戶外遊憩制度、發展特色賽事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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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珍綺「運動原鄉」政見 主張完善戶外遊憩制度、發展特色賽事

田珍綺「運動原鄉」政見 主張完善戶外遊憩制度、發展特色賽事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民進黨花蓮議員候選人田珍綺今(28)日提出,花蓮擁有豐富山海資源,具備發展戶外運動和深度旅遊優勢,但縣府缺乏積極作為及制度不透明,導致休閒觀光產業興旺不再。對此,田珍綺提出「運動原鄉,山海共榮」政見,她主張應建立完善的戶外休憩管理制度,支持在地團體發展特色運動賽事,並推動深度旅遊,讓休閒運動結合觀光產業,為在地青年、業者與社區創造三贏的機會。

田珍綺指出,從太魯閣登山健行、秀姑巒溪泛舟、鯉魚潭水上活動,到東海岸衝浪、獨木舟、溯溪、飛行傘及各項自行車賽事,花蓮都具備天然的環境優勢。但有好的自然條件,還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友善的經營環境,以及長遠的觀光發展策略,才能發揮「運動原鄉」的優勢。

針對戶外遊憩活動,田珍綺主張政府應以管理取代禁止,戶外活動有風險,但政府的責任應該是建立制度、做好管理,而不是發生事故後,就以全面禁止作為解決辦法。目前部分戶外活動缺乏明確規範,讓有心投入的業者無所適從,主管機關也缺乏一致的管理依據。

田珍綺認為,縣府應主動協調中央主管機關,依不同活動與場域特性,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及安全規範,包括活動區域、風險告知、專業人員、必要裝備、保險及緊急應變機制,都應有清楚且符合實際需求的規定。同時輔導業者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讓合法經營有依循、民眾參與有保障。

在環境永續方面,田珍綺指出,花蓮最珍貴的觀光資產就是自然環境,過去部分沙灘車活動造成揚塵、生態破壞等爭議,也提醒政府發展戶外遊憩不能忽略環境承載能力。縣府應依不同場域的生態條件,評估適合的活動類型、使用範圍與規模,對環境衝擊較高的活動,研議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規範活動區域、人數及環境保護責任。

「好的觀光發展,不應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田珍綺強調,牽涉部落與社區的活動,更應尊重在地文化與居民生活,讓地方參與規劃、共享觀光效益。另外,花蓮縣府也應建置完善停車、公廁、垃圾清運與交通動線等配套,減少對生態及居民生活的干擾。

照片來源:田珍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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