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自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實施掛牌納管,並給予2年懸掛號牌納管過渡期;如今過渡期即將結束,中和警分局表示,本次特別攜手外籍仲介公司,展開相關法令及交通安全宣導,以督促提醒微電車車主儘速依法掛牌及遵守相關交通規則,確保合法行駛及行駛安全。
警方指出,本次攜手外籍仲介公司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管、投保強制險及相關行駛規定,因使用微電車以外籍工作團體為主要族群。為免不熟稔相關法令進而造成交通安全隱憂,所以偕同轄內外籍工作團體,擴大進行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中和警分局表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投保強制險,規定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雖無須駕照,但騎乘時應遵守交通號誌指示及正確使用燈光,並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得載人只能單載、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後,在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且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
經統計113年1至迄今,中和警分局舉發微電車駕駛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等交通違規計175件,年齡多於26至35歲,且違規族群以外籍人士較多。
警方呼籲,本次宣導活動,希望能藉由外籍朋友廣為分享,以擴大宣導成效,增進正確的用路觀念及行車安全認知,提升交安宣導活動實益。中和警將持續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各項違規加強執法,以維護車輛行車安全。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