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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警查緝毒品 意外發現受傷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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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昨(15)日,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前往萬里山區查緝毒品,在38歲曹姓男子住處雖未搜索到任何違禁毒品,但卻意外發現一隻珍貴稀有保育類受傷的穿山甲,海山警分局表示,曹男辯稱穿山甲是飼養的小狗從郊外叼回,員警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請動保處裁處。曹男恐面臨最高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並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山警分局表示,日前接獲38歲曹姓男子在新北萬里區加投段山區,疑似持有毒品,員警於昨(15)日上午7時,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查緝,現場並未查獲任何違禁品,卻意外發現現場鐵籠內,關了一隻看起來相當虛弱無力的保育類穿山甲。隨即聯繫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到場協助救援,經初步診斷穿山甲身上有多處不明原因導致骨折等傷勢,並有脫水的情形,後續交由台北市立動物園協助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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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詢後將曹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違法獵捕保育類穿山甲一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動保處依法裁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穿山甲為保育等級二之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穿山甲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將依同法第41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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