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成為台灣運動產業的重要里程碑,修法明定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運動競技賽事的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金。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此次修法不僅健全運動產業,還給球員乾淨、公平的競技環境,在防制假球、防賭機制上有重大突破。
本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有3大重點:其一,規範國營事業在經營運動團隊時應注意男女組成的性別平權;其二,將政府輔導與補助運動員工會或團體成立法制化;其三,最重要的是重罰打假球的刑責與罰金,把範圍擴大到運彩沒有開盤的賽事。
柯志恩特別感謝,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前後任理事長周思齊、陳傑憲,以及職籃工會理事長曾文鼎和女足工會代表陳雅君等人,始終站在第一線為球員權益發聲,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拜會和說明,才能讓球員的聲音被政府聽見。她說,尤其是職棒球員工會不斷倡議政府應重視「球員防賭信託基金」,周思齊、陳傑憲等人為防制假球努力奔走,終於完成修法工作。
柯志恩回憶,今年立法院剛開議時,職棒、職籃工會接連到辦公室拜訪,球員們聲聲期盼透過修法來落實「假球防制」的問題,尤其是去年爆發SBL籃球聯賽假球案後,都能深刻感受到球員們的擔心與不安。
為推動修法,柯志恩表示,自己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上會期共同召開「體育賽事防賭法制公聽會」,邀請相關運動工會代表至立法院發聲,並與體育署、法務部密切溝通,經多方協商,最終凝聚共識,完成修法程序,讓健全運動產業環境、強化防賭機制,得以往前一大步。
柯志恩強調,從奧運和12強棒球賽所引發的熱潮,可看到運動不僅能振奮民心士氣,也能帶動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但相較歐美國家,台灣不論在法制面、投資面還落後一大截。她說,完成修法只是開始,如何落實防賭機制才是最重要的工作,未來我們也會持續監督政府執行相關業務,保障球員權益、也讓球員都能安心打球。
照片來源:翻攝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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