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今年5月間,桃園一名婦人阿霞(化名)在一處巷口撿到3根總價值995萬的金條,但她未將今條送交警局,反而是暗槓帶回家中,失主將她告上法院,阿霞到案後辯稱,她不知道這是黃金,以為金條是假的,但未獲桃園地院採信,法官最終依侵占罪,判處她罰金1萬2000元,得易服勞役12日,3根金條也全數發還給失主。
判決指出,今年5月間,阿霞步行經過桃園市某處巷口時,發現有3根金條遺落在地上,她未加思索就將金條取走並暗槓,直到失主發現金條遺失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明顯看到阿霞撿走金條。
阿霞到案後辯稱,她當時不知道那是金子,以為是假的,所以先拿回家放著,想等家人回來確認後再一起拿去警局,後來她就去健身房運動。
檢方則認為,一般人撿到東西若有意歸還,應當會在原處停留等候,或將物品交給附近店家協尋失主,不然就是親自把東西送交警局處理,縱使阿霞聲稱當時有時間壓力,不便把金條送到警局,她也可以選擇把撿到的金條留在原處,而不是撿起來帶回家中,這顯然有違常情,因此將她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霞的行為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應予非難,考量到金條已經全數發還給失主,最終依侵占罪,判處她罰金1萬2000元,得易服勞役12日,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延伸閱讀
委託Lalamove幫送貨 無良快遞員暗槓高價3C商品搞失蹤
- 2025-12-16
- 編輯部
基金會社工暗槓身障者補助又私吞公款 良心不安自首換緩刑
- 2025-11-12
- 編輯部
警員撿到悠遊卡暗槓 東窗事發被記過2次
- 2024-10-24
-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