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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撿995萬金條暗槓帶回家 貪心婦稱:我以為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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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撿995萬金條暗槓帶回家 貪心婦稱:我以為是假的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今年5月間,桃園一名婦人阿霞(化名)在一處巷口撿到3根總價值995萬的金條,但她未將今條送交警局,反而是暗槓帶回家中,失主將她告上法院,阿霞到案後辯稱,她不知道這是黃金,以為金條是假的,但未獲桃園地院採信,法官最終依侵占罪,判處她罰金1萬2000元,得易服勞役12日,3根金條也全數發還給失主。

判決指出,今年5月間,阿霞步行經過桃園市某處巷口時,發現有3根金條遺落在地上,她未加思索就將金條取走並暗槓,直到失主發現金條遺失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明顯看到阿霞撿走金條。

阿霞到案後辯稱,她當時不知道那是金子,以為是假的,所以先拿回家放著,想等家人回來確認後再一起拿去警局,後來她就去健身房運動。

檢方則認為,一般人撿到東西若有意歸還,應當會在原處停留等候,或將物品交給附近店家協尋失主,不然就是親自把東西送交警局處理,縱使阿霞聲稱當時有時間壓力,不便把金條送到警局,她也可以選擇把撿到的金條留在原處,而不是撿起來帶回家中,這顯然有違常情,因此將她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霞的行為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應予非難,考量到金條已經全數發還給失主,最終依侵占罪,判處她罰金1萬2000元,得易服勞役12日,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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