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健身教練大衛(化名)外遇一名女學員芝芝(化名),但不久後芝芝發現大衛又與另名女學員香香(化名)也有染,一氣之下向大衛老婆揭發,結果2人都被告上法院,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2人被判侵害配偶權,應各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大衛因擔任健身教練,因此認識女學員芝芝與香香,2人明知大衛已婚卻仍和他交往,還和大衛一起出遊、泡溫泉、拍攝親密合照及滾床單,大衛後來向芝芝提出分手,芝芝不甘心,在2022年6月4日主動向正宮揭發大衛外遇一事,正宮因此對芝芝和香香提告並各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芝芝表示她在2021年間因買教練課,和大衛認識1、2個月後開始交往,兩人除了約會,也有牽手、擁抱、親吻、上床等行為,她後來發現大衛同時劈腿同是女學員的香香,又以為正宮也發現她與大衛的不倫戀,她才主動退出這段複雜的關係,對正宮感到很抱歉。
而香香則辯稱,大衛是她在健身房的私人教練,她並不知道大衛已婚,是為了獲得免費的教練課,才和大衛出遊,在得知大衛已婚後開始與他慢慢疏遠,但正宮先對她嗆聲,她也愛慕大衛,才回嗆正宮「愛需要理由嗎?」且她和大衛沒有發生性行為,在泡湯時也有穿泳衣,她的觀念比較美式,坦承有和大衛牽手、擁抱,至於接吻的部分她則不解釋。
大衛則出庭證稱,他跟香香從2019年8月開始交往,激戰地點大多在香香住處或摩鐵,2人有到過附設床鋪的那種個人湯屋全裸泡湯,也發生性行為,後來在去年8月過完兩人的交往紀念日後,他就提出分手,香香當時還哭著甩他巴掌。
法官檢視證據後認為,大衛不僅和香香用親密照訂製2023年日曆,2人還在左、右手手肘處都紋了一樣的刺青,可見2人為男女朋友,判定芝芝、香香都侵害配偶權,各要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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